警轟7槍還是跑了!通緝犯逃亡13天...三重女友家狼狽落網 

記者戴上容、陳以昇/新北報導

犯下妨害自由及擄人勒贖的46歲黃姓通緝犯7日在新店拒捕,警方連開7槍嚇阻,經過12日追捕後,黃嫌在19日於三重落網!警方調查,狡猾的黃嫌多使用大眾運輸(公車、客運等)逃逸至北市、高雄、嘉義、花蓮、宜蘭一帶藏匿數日後再轉移藏匿地點,黃嫌昨19日下午5時許,重返三重區女友租屋處時,被警方埋伏,訊後移送台北地檢送監執行。

▲▼  通緝犯           。(圖/記者戴上容翻攝)

▲黃嫌昨19日重返三重區女友租屋處時,被警方埋伏,訊後移送台北地檢送監執行。(圖/記者戴上容翻攝)

據了解,黃嫌長期新店安坑地區一帶向當地建商恐嚇取財得利,犯下妨害自由及擄人勒贖等罪,新店分局偵查隊於111年4月接獲情資,組成專案小組對其進行查緝。

本月7日,新店分局警方正在追捕46歲通緝犯,但嫌犯拒捕、企圖駕車撞警逃逸,現場員警因此連開7槍嚇阻,雙方一路追逐到中和地區,被嫌犯甩開逃逸。

黃嫌過程中,還駕車猛力朝偵防車撞擊,現場員警見狀後對空連鳴3槍,再向黃嫌座車左後輪射擊1槍、後車廂射擊1槍,另名分隊長也朝座車右側車身開2槍,但黃嫌仍加速往中和方向逃逸。經查,黃嫌逃逸到中和區建八路時選擇棄車,人已消失無蹤。

事發經過12天,昨19日下午5時許,專案小組發現黃嫌可能返回女友位於新北市三重區力行路附近租屋處,於是在附近部署埋伏,晚間9時許,成功查緝犯嫌黃男到案。

警方調查,黃嫌為躲避警方查緝,多使用大眾運輸(公車、客運等)逃逸至北市、高雄、嘉義、花蓮、宜蘭一帶藏匿數日後再轉移藏匿地點,訊後依妨害自由、擄人勒贖移送臺北地檢送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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