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砸3公共電話亭!中華電信不提告 警毀損罪送辦恐白忙一場

▲盧姓男子涉嫌破壞公共電話亭被市警二分局查獲,電信公司雖不提毀損告訴,惟警方基於對違反公共秩序的脫序行為嚴正執法的立法,仍依毀損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圖/記者林悅翻攝)

▲盧姓男子涉嫌破壞公共電話亭被市警二分局查獲,電信公司雖不提毀損告訴,惟警方基於對違反公共秩序的脫序行為嚴正執法的立法,仍依毀損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33歲盧姓男子,20日深夜在西門路打公共電話時,因電話機故障,盧男盛怒下涉嫌連續在3座公共電話亭,以話筒砸爛話亭內的燈具,雖然中華電信不提毀損告訴,但警方調查後仍依毀損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但因毀損罪屬告訴乃論,司法單位恐難追訴盧的犯行。

台南市警二分局於1月20日深夜10時許接獲民眾報案,西門路段一段之人行道上3座電話亭內燈具遭不明人士破壞毀損,中正所隨即通知鑑識小組並調閱現場監視器及相關資料,後通知中華電信管理人員協助調查;雖監視器影像不完整,經警方析後確認是33歲盧姓男子所為。

盧男雖行蹤不定,但經員警積極運用科技設備,掌握其行蹤並至盧嫌經常出入地點通知他接受調查;盧嫌到案後對犯行坦承不諱,並辯稱是因欲撥打該公用電話時電話故障不通,一時氣憤之下以話筒、安全帽破壞電話亭內電燈。

警方雖迅速偵破此案,但中華電信公司委託管理人表示暫不對盧男提出毀損告訴,中華電信民營化後,該公共電話亭等相關設施已非屬「公物」,警方無法依毀損公物罪嫌送辦,令警方一度對盧男所為,如何移送法辦頗傷腦筯。

警方表示,盧男所為涉犯刑法毀損罪嫌及社維法,惟基於1罪不兩罰的原則下,為遏阻歪風,端正社會風氣,警方決定嚴正執法,雖中華電信暫不提告訴,警方業已完成偵查程序,第二分局調查後仍依法將全案以毀損罪嫌移請台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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