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厚高雄」中央生煤管制政策朝令夕改 中市府無所適從

▲盧秀燕對於生煤用量,強硬表達「只要我在,沒得商量」的立場。(圖/記者鄧木卿攝)

▲對於生煤用量,盧秀燕表達「只要我在,沒得商量」的強硬立場。(圖/記者鄧木卿攝)

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行政院環保署日前函文台中市政府,告知中火生煤用量放寬10%容許值,消息一出,引起台中市政府相當大反彈,環保局表示,環保署2016年給高雄市政府的解釋函,清楚載明「生煤用量屬可控制條件,尚無規定10%容許誤差」,可見獨厚高雄,對台中是差別待遇,對於中央法令朝令夕改,限縮地方政府減煤權,環保局表達將貫徹生煤條例執法決心。

▲台中市政府出示公文,對高雄市政府根本沒有所謂 10%容許值。(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台中市政府出示環保署給高雄市政府公文顯示,根本沒有所謂10%的容許值。(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環保局表示,環保署今年9月26日修正發布「固定汙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名稱修正為「固定汙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固定汙染源操作許可證與燃料使用許可證合一,生煤使用量也放寬認定有10%的容許誤差,地方政府減煤權因此大幅受限。

市長盧秀燕日前在市政會議上表示,如果以原訂的1104萬噸生煤計算,多了10%就多了110萬噸,這對好不容易對抗空污有點成效的台中空氣,恐怕又加劇污染,她不但絕不接受,更說生煤用量「只要我在,沒得商量」,語氣強硬,捍衛市民健康。

環保局表示,中火領有環保局所核發的「生煤使用許可證」,是依據環保署今年修法前所施行的「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汙染之物質販賣或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所核定,該辦法並無所謂10%容許誤差值,因此環保署2016年針對高雄市政府提出生煤使用量10%疑義,清楚函覆「尚無規定10%容許誤差」,市府2017年核定給中火的生煤使用許可證,也無載明10%容許誤差,該解釋函明確裁示「超量即屬違規」。

但令人錯愕的是,環保署身為中華民國環境保護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不僅未與時俱進,更修法放寬生煤使用量,大開環保倒車,環保局站在維護市民健康的立場,將依據台中市議會通過的生煤管制自治條例,要求中火落實減煤四成,若違規就依照空汙法開罰,執法絕不容許模糊空間。

環保局還強調,減煤已成為全球趨勢,不僅英國宣佈2025年全數關閉燃煤電廠,南韓能源部昨日更宣布將於12月起關閉該國14座燃煤電廠,相當於全國四分之一的燃煤電廠都將暫停運作,將燃煤空汙視為「國安危機」,反觀中火仍持續增加生煤,令人相當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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