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進女友700萬透天厝!他月繳1萬要「共同登記」被拒:鬼才會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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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說,他幫忙繳房貸還不能共同登記,「鬼才會付」。(圖/CFP/下同)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一名男網友發文抱怨女友,幫她的房子繳每月1萬多元的房貸,要求共同登記被拒,「不然鬼才會付,而且又還沒結婚。」對此,許多網友反砲轟原PO「你臉皮還真厚」。

原PO匿名投稿「靠北女友」臉書粉專表示,女友本身有買一棟700多萬元的透天厝,目前還在繳貸款,扣掉頭期款和已支付的費用,每個月房貸3萬多元,「我搬來跟女友一起住,她跟我說,『你來我這住,你也要負擔一點房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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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因每個月要繳1萬多元,要求共同登記房子,「她說那些錢,你就當作繳房租,你每個月才給1萬多元,就要共同登記會不會太過分了?」

▼原PO抱怨和女友的「房事」反遭砲轟。

買房、公寓、房貸、房子、家。(圖/CFP)

「ㄜ...我也只是想要個保障而已,妳有本事就自己繳房貸,房子要完全登記在妳名下,我也不會有意見。」原PO說,「但妳今天要我也負擔,也要把我變成共同持有才公平呀,不然鬼才會付,而且又還沒結婚。」

對此,許多網友反而站在原PO女友那邊,紛紛砲轟原PO,「你睡路邊好了啦」、「共同登記,你去外面租房子會跟房東說嗎」、「你腦袋怎麼了?今天如果買房子的是你,你女友這樣要求,你會給她嗎?前提是還沒結婚.....」

▼許多人認為原PO這樣想,乾脆搬出去。

買房、公寓、房貸、房子、家。(圖/CFP)

一名男網友則分享自己的例子,「 我,買了一棟房子登記我老婆名下,房貸兩萬我繳,還要養一個老婆兩個女兒。你區區一萬你就在哀哀叫,誰嫁給你誰倒楣,沒能力別學別人交女朋友,看破手腳。」

還有人歪樓說,「不然你搬出去住不就好了,然後讓你女朋友租給別人啊,很多人會租的啦,加上透天可以租好幾間出去,房貸也解決,還能順便選新的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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