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禁用中華民國、一中各表 政權名稱皆改為「台灣當局」

中華民國國旗、愛國、國旗(圖/記者黃克翔攝)

▲中華民國國旗。(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楊絡懸/台北報導

中國官方媒體《新華社》近日發布「新華社新聞信息報導中的禁用詞和慎用詞」(2016年7月修訂),與2015年11月發布的「新聞報導中的禁用詞(第一批)」相比,在45條禁用詞語基礎上更新增了57條內容,其中內容包括台灣與港澳有關領土、主權類的表述規定,如「中華民國」與「福爾摩莎」不能使用,只能陳述「台灣地區」。

禁用詞與慎用詞中,新增包括「九二共識」明訂「不使用台灣方面『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說法」,也就是媒體只能提及「九二共識」,而與「一中各表」完全無關;國際場合涉及中國當局不能自稱「大陸」,而涉及台灣時應稱「中國台灣」,且台灣不能與其他國家並列,並列時須標記國家與地區。

▲總統蔡英文。(圖/路透社)

▲中華民國總統蔡英文。(圖/路透社)

針對1949年10月1日後的台灣政權,應稱之為「台灣當局」或「台灣方面」,不使用「中華民國」,也一律不使用「中華民國」紀年及旗、徽、歌。嚴禁用「中華民國總統/副總統」稱呼台灣地區正/副領導人,可稱為「台灣當局領導人/副領導人」、「台灣地區領導人/副領導人」;而對台灣「總統選舉」,可稱為「台灣地區領導人選舉」,簡稱為「台灣大選」。

不直接使用台灣當局以所謂「國家」、「中央」、「全國」名義設立的官方機構中官員的職務名稱,可稱其為「台灣知名人士」、「台灣政界人士」或「xx先生/女士」。對「總統府秘書長」可稱其為「台灣當局領導人幕僚長」、「台灣當局領導人辦公室負責人」;對「行政院長」可稱其為「台灣地區行政管理機構負責人」;對「台灣各部會首長」可稱其為「台灣當局某某事務主管部門負責人」;對「立法委員」可稱其為「台灣地區民意代表」。

「台灣」與「祖國大陸」(或「大陸」)為對應概念,「香港、澳門」與「內地」為對應概念,不得弄混;也不得將港澳台居民來內地(大陸)稱為來「中國」或「國內」。不得說「港澳台遊客來華(國內)旅遊」,應稱為「港澳台遊客來內地(大陸)旅遊」。

另外像是台灣的學校名稱,對台灣冠有「國立」字樣的學校和機構,使用時均須去掉「國立」二字,如「國立台灣大學」,應稱為「台灣大學」;而「XX國小」、「XX國中」,應稱「XX小學」、「XX初中」。

針對台灣與中國名稱相同的大學和文化事業機構,例如「清華大學」、「故宮博物院」等,應在前面加上台灣、台北或所在地域,如「台灣清華大學」、「台灣交通大學」、「台北故宮博物院」,一般不使用「台北故宮」。

而像「總統府」、「行政院」、「國父紀念館」等作為地名,在行文中使用時可變通處理,改為「台灣當局領導人辦公場所」、「台灣地區行政管理機構辦公場所」、「台北中山紀念館」等。

▲▼總統府維安。(圖/記者陳家祥攝)

▲中華民國總統府。(圖/記者陳家祥攝)

至於政黨名稱,涉及「台獨」政黨「台灣團結聯盟」時,不得簡稱為「台聯」,可簡稱「台聯黨」;「時代力量」因主張「台獨」,需加引號處理;「福摩薩」、「福爾摩莎」因具有殖民色彩,不得使用,如確需使用時,須加引號。

而國民黨、民進黨、親民黨等黨派機構和人員的職務,一般不加引號。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並列時可簡稱「國共兩黨」;對於國共兩黨交流,不使用「國共合作」、「第三次國共合作」等說法;對親民黨、新黨不冠以「台灣」字眼。

另外,新聞報導中禁止使用「哇賽」、「媽的」等髒話與黑話,也針對新聞媒體和網站應當禁用的38個不文明用語,內容也有:裝逼、草泥馬、特麼的、撕逼、瑪拉戈壁、爆菊、JB、呆逼、本屌、齊B短裙、法克魷、丟你老母、達菲雞、裝13、逼格、蛋疼、傻逼、綠茶婊、你媽的、表砸、屌爆了、買了個婊、已擼、吉跋貓、媽蛋、逗比、我靠、碧蓮、碧池、然並卵、日了狗、屁民、吃翔、XX狗、淫家、你妹、浮屍國、滾粗等。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資料照/記者翁嫆琄攝)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資料照/記者翁嫆琄攝)

對此,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席發言人邱垂正表示,中國規範媒體的禁用語,凸顯北京當局對新聞自由的壓制與管控,嚴重限縮中國人民知的權利,其中涉及兩岸關係的禁用語彙,仍反映出中國未務實客觀看待兩岸現況的對立、僵化思維,只會造成兩岸之間認知的隔閡,無助於相互理解。

邱垂正表示,中國媒體對於兩岸關係的報導應充分反映現況,並尊重中華民國存在的事實,讓兩岸人民都能透過媒體資訊,增進對彼此的認識與了解。他期盼中國能以理性、開放的思維,看待兩岸各項交流合作,讓新聞報導回歸新聞專業,尊重事實的用語,忠實呈現兩岸互動相關的議題,才有利於促進兩岸真正的認識與了解。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