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吉桑版李宗瑞!連女兒同學也下手 撿屍9女稱遭仙人跳

▲李宗瑞「歐吉桑版」判刑,強制性交罪判18年。(圖/東森新聞,下同)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林姓機電公司老闆2年前被控下藥迷姦公司女員工和酒店小姐,甚至連女兒同學也遭猥褻摸胸,至少有9名女子受害,犯行如同李宗瑞翻版。但他堅持不認罪,還不斷強調自己遇到「仙人跳」,法院一審判他25年徒刑、二審依強制性交、加重強制性交、乘機性交、妨害秘密等罪重判18年徒刑。

法院判決指出,林男遭指控在2013年7月時,,要女員工陪同拜訪客戶,卻在一瓶巧克力牛奶下藥,趁被害人喝下意識不清之際帶往汽車旅館性侵得逞,被害人憤而報警後,也讓林男的惡行曝光。

檢警在林男住處查獲不少藥品,還在他電腦內發現和多名女子的性愛影片,不但日期、名字分類,甚至還以「下藥插穴」取名歸檔。檢警調查他從2010年就開始犯案,除了有3名女員工遭迷姦,另有4名酒店女公關也遭他毒手,事後檢警找上門時,她們才得知自己遭迷姦偷拍,當場情緒崩潰。

除了3名女員工和4名酒店小姐之外,該男子女兒的同學,去年到他家留宿時,竟然趁2人熟睡時,不顧女兒就在一旁,伸手猥褻女同學胸部還自拍。事後男子否認性侵,辯稱是合意性交,拍攝影片也是經過對方同意。

檢警發現,被害女子一共有9人,也根據林男在電腦內的檔案分類,一一找到被害人。其中一名遭偷拍的陪酒小姐表示,自己遭性侵當天就是陪酒,但醒來卻已經在飯店內,自己完全不知怎麼離開店家的。她向林男求償身體、貞操權和隱私權等共120萬,高等法院判准。

另外在刑事部分,林男堅稱自己遭仙人跳,但法院認為他狡辯,二審依強制性交、加重強制性交、乘機性交、妨害秘密等罪重判18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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