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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警察尊嚴 玉井分局移送2件民眾妨害公務案均有罪

▲嫌犯於農會毀損案提款機,並企圖攻擊員警被正確用槍緝獲送辦判刑。(圖/警方提供)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台南市玉井分局去105年移送2件民眾妨害公務案件,法院均判有罪,玉井分局長蔡進閱強調,為捍衛警察尊嚴,保障民眾安全,對無理取鬧及辱罵攻擊員警之民眾,均依法追究、決不寬貸,感謝地檢署及法院支持,期盼民主社會、民眾不要有任何挑戰公權力行為,以維社會祥和。

警方說,第1件係玉井派出所警員陳鈺涵,於105年9月7日處理交通事故,遭醉漢口出穢語辱罵並持電擊棒攻擊,陳員依法逮捕移送,案經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並經台南地院於105年11月29日判處有期徒刑7月,併科罰金新台幣2萬元整。

第2件係楠西分駐所巡佐黃丁柱,於105年9月26日處理民眾於農會傷害他人及毀損案,遭受民眾持鐵鍊攻擊,黃員迅速正確用槍,順利緝獲嫌犯,案經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經台南地院今年1月5日判處有期徒刑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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