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隆乳丟命家屬不提告不求償 醫師緩起訴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陳姓女子99年到診所進行隆乳手術,但王姓整形醫師未注意病患麻醉後情形,導致陳女死亡;台北地檢署7日偵結,審酌王男沒有前科並捐款做公益,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將他緩起訴。

根據緩起訴處分書指出,王姓醫師99年 8月25日為陳女進行隆乳手術,麻醉時間長達3個半小時,卻沒有使用心電圖監視器確保病患安全。陳女植入矽膠並進行傷口縫合手術後,呼吸出現痰音且血氧飽和度降低,王男未及時發現,造成病患血氧下降、腦部嚴重缺氧壞死,最後因神經性休克及多重器官衰竭,經送醫後於同年9月7日不治。

王男坦承犯行,多次表明欲賠償死者家屬,但死者家屬因宗教信仰,不願提出訴訟也不願求償。檢察官審酌王男沒有前科,並前往日本祭拜死者,同時捐贈新台幣50萬元給公益基金會,經死者家屬同意,給予王男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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