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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凶宅再轉手就不是凶宅? 律師:法律漏洞政府應修法!

新北市新莊今年3月發生震驚社會的水泥封屍案,在嫌犯收押後房子也成了「凶宅」。後來又有房仲宣稱,已在24小時內以行情價85折698萬售出,也引起專家討論,認為買家可能是想採取「再轉手」方式賺取差價,也傳出「若再轉手,就可以不告知是凶宅」的說法;包租公律師蔡志雄指出,這種做法是利用內政部定型化契約規定不一的漏洞。

搬開企業投資的絆腳石 賴清德指示:鬆綁函釋即刻做起

行政院長賴清德11日召開「加速台灣投資第二次會議」,會中針對「前瞻基礎建設可採取促參機制」、「推動財經法規鬆綁,即刻檢討函釋」、「強化營業基金及非營業基金執行力落後的預警控管機制」三項目進行討論。賴清德強調,鬆綁法規刻不容緩,即刻從阻礙企業發展的函釋做起,每二週提出人民有感的成果送專案會議報告。

排班有解! 勞動部新函釋:例假、休息日可混搭挪移

讓企業勞工叫苦連天的一例一休排班問題有解!勞動部發布新函釋,只要勞資雙方同意,在上班不超過6天的情況下,例假跟休息日可以任意挪移。

請領職訓生活津貼 沒有時效限制

現行規定包括民眾在請領失業給付、職訓生活津貼等,有2年請求權時效。但勞動部近日表示,由於太多人請領失業給付後,忘記在2年內請領職訓生活津貼,因此勞動部已函釋,取消2年請求權時效。也就是說,未來若在請領失業給付後,10年後也可以領取職訓生活津貼,但前提必須有接受職訓課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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