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煉毒師四肢潰爛! 法官罕見裁定4百公斤毒原料「判決前先銷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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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煉毒的高男,四肢佈滿化學性腐蝕傷口。(圖/資料照)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一家化學原料工司的高姓負責人,涉嫌去年(2023年)在台中市東勢山區的鐵皮廠煉製「4-甲基甲基卡西酮(第三級毒品喵喵)」,負責煉毒的人員因煉毒,四肢佈滿化學性腐蝕傷口,更因犯罪而不敢就醫治療,遭逮時多處傷口已潰爛。檢警在現場查扣400多公斤的先驅原料「2-溴-4甲基苯丙酮(第四級毒品)」,台中地院認為是危害性化學品或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易生危險,且有喪失毀損之虞,罕見在判決之前,裁定全數毀棄或取樣後銷燬。

檢、警、調調查,高姓負責人(33歲)去年3月間在台中市東勢區承租鐵皮屋,並提供中國大陸進口未列管原料「4-甲基苯丙酮」,傳授同夥的高姓男子(63歲)與何姓少年煉毒方法,進一步製成「2-溴-4甲基苯丙酮(喵喵先驅原料)」,逐步煉製成第三級毒品「喵喵」4-甲基甲基卡西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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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男等人藏身在東勢山區煉毒。(圖/調查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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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何還特地訂製藍色制服,上山製毒時偽裝成農業作業人員,以掩人耳目。專案小組人員去年8月拘捕3人,均坦承犯行,其中負責製毒的63歲高男,四肢佈滿化學灼傷的傷口,但他因犯罪心虛不敢就醫,遭逮時傷口已經潰爛。

檢方訊後依製毒罪起訴高姓負責人及製毒的高姓男子,何姓少年交由少年法庭處理。至於查扣到的400多公斤毒品成品及半成品,檢方向法院聲請毀棄或取樣後銷燬。

法院認為,上述查扣物品均屬國家標準CNS15030分類之物,且以簡單塑膠桶、塑膠方盤或易碎之玻璃容器儲存,桶身如風化或玻璃若碎裂,內容物恐有外洩之虞,若散逸揮發也恐危害保管人員健康,易生危險且不便保管,加上高姓負責人同意銷燬、另2人沒有意見,裁准採樣後銷燬或毀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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