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林食安風暴國泰點頭理賠 北市法務局下週約新安東京說明

▲▼寶林茶室爆發嚴重食物中毒案,致病原因為何至今仍無確切說法。28日下午台北市長蔣萬安率相關局處首長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中毒案目前最新偵辦狀況。(圖/記者湯興漢攝)

▲北市法務局長連堂凱。(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位於台北市信義區百貨內的「寶林茶室」食安風暴延燒,台北市政府29日記者會宣布,大房東遠百投保的國泰產險,同意理賠受害者,額度高達億元;至於「小房東」台灣大食代廣場投保的新安東京產險部分,需由大食代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才會代被保險人履行賠償之責。法務局說,下週將請大食代餐飲公司及新安東京保險公司,到北市府說明。

台北市主任消保官楊麗萍回應,針對信義遠百A13「寶林茶室」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北市府法務局消保官及本市商業處,下週將請大食代餐飲公司及新安東京保險公司,到北市府說明「台灣大食代餐飲有限公司」所投保責任險投保範圍,有無涵蓋A13「寶林茶室」之經營業務行為進行說明。

新安東京產險發布聲明表示,有關台北遠百信義A13知名速食店「寶林茶室」素食餐廳疑似食物中毒事件,說明如下:

一、有關寶林茶室素食餐廳發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本公司深感遺憾,為需特別澄清,本公司並未直接與「寶林茶室」素食餐廳有保險契約之關係存在,和先敘明。

二、本公司之保險責任係基於「大食代餐飲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投保之「公共意外責任保險(附加食品中毒附加條款)」,該承保範圍係「被保險人:台灣大食代餐飲有限公司」在保險有效期間內,於保險契約載明之經營業務處內或外燴處所供應之食品(不含外帶、外賣食品),至第三人因食品中毒而致生體傷、死亡時,依法應由「台灣大食代餐飲有限公司」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就超過自付額部分之損失,於保險金範圍內衣約定對體傷或死亡之第三人代被保險人履行賠償之責。

三、本次疑似中毒事件係發生於「台灣大食代餐飲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附加食品中毒附加條款)」之保險有效期間內,倘若嗣後行政衛生機關之檢驗結果確認食品中毒相關因素而引起,依法應由「台灣大食代餐飲有限公司」負賠償責任時,若無保單不保事項或除外責任時,本公司當妤保險金額範圍內衣約定代為履行賠償之責。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政治熱門新聞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