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YouBike問路性侵夜歸女 「尾隨之狼」辯:看她長得不錯才性侵

▲▼尾隨之狼蔡宗諺。(圖/記者吳銘峯攝)

▲蔡姓男子尾隨女子而性侵,二審加重判刑。(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有多次猥褻婦女前科的蔡姓男子,2022年9月某個深夜騎乘YouBike返家時,假裝問路向1名也是騎乘YouBike的夜歸女子攀談,之後尾隨女子進入暗巷,強拉被害人下車性侵,還好遭鄰居撞見報警。一審將他判刑3年6月,上訴二審後,因他犯案態度極差,高院加重改判有期徒刑4年2月。

判決指出,有輕度智能障礙的蔡姓男子,年僅22歲但已經犯下多次強制猥褻案件,2022年9月某日凌晨3點左右,蔡男在台北市松山區騎著YouBike,打算返家。行經南京東路與寶清街附近之寶清公園附近,看到年輕漂亮的女子小英(化名)騎著YouBike經過該處,見色心起。

蔡男騎到小英身旁,假借問路名義攀談,小英隨即以不清楚搪塞,並趕緊騎車離開蔡男;但蔡男竟緊追不捨,騎車尾隨小英。等小英轉到暗巷後,蔡男自後方趕上,將小英拉下車後,手勒住小英脖子並強壓身體於地面,再強脫小英褲子,手指性侵。

小英雖不斷大喊救命,但蔡男不為所動,還好樓上民眾聽到異聲出門查看,發現蔡男惡行後立刻大叫「你在幹嘛我要報警」,隨即報警。

蔡男事跡敗露逃逸,警方循線逮捕蔡男,檢方偵查時,蔡男坦承不諱,還說:「我問路時有看到她(小英)的長相,我覺得她還不錯,所以才會有要性侵害她的念頭,如果她是老太婆或很醜我就不會想。」檢方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將蔡男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

全案上訴第二審後,蔡男仍坦承犯行,但主張自己有精神疾病要求減刑,但高等法院將他送鑑定,認定蔡男犯案時具有辨識行為違法的能力,因此不讓他減刑;再加上高院認為他雖然坦承犯行,但犯後態度不佳,不尊重被害人的感受,因此二審加重改判4年2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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