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977萬出庭遲到又跳針 法官糾正「卡神」:法庭不是菜市場

▲▼「卡神」楊蕙如辦WTA女網公開賽涉詐公款補助977萬餘元,15日到台北地院出庭遲到、應訊跳針,被法官當庭糾正。(圖/記者黃哲民攝)

▲「卡神」楊蕙如(左)辦WTA女網公開賽涉詐公款補助977萬餘元,15日到台北地院出庭遲到、應訊跳針,被法官當庭糾正。(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因操控網軍帶風向被判刑定讞的「卡神」楊蕙如,被控舉辦2017年、2018年WTA台灣女子網球公開賽,以不實發票向行政院體育署等3個機關詐領補助共977萬餘元,涉犯詐欺取財等罪嫌,楊女今赴台北地院開庭又遲到被法官數落,她高分貝抱怨案情,更被法官制止「不要在法院大小聲!這裡不是菜市場!」法官定於今年(2024年)5月24日再開庭。

楊蕙如前次於去年(2023年)11月開庭時,就因遲到被承審法官提醒要準時,加上她當天應答明顯狀況外,法官要她開庭前先做好功課,「這是妳自己的案子,不能都靠律師」。今上午10點多開庭楊女又遲到,法官、檢察官、書記官與律師,連同體育署、交通部觀光局與台北市府體育局以告訴人身分各派1名代表,都在空等。

楊蕙如想解釋遲到原因,法官數落她「總是有理由」,而在確認她有無將會計師查核報告所附「收支明細表」抽換成「經費收支表」,楊女情緒突然上來。

檢方起訴楊蕙如所涉犯行中,「抽換」報表的舉動是重要關鍵。楊女堅稱沒抽換造假,當時記帳士跟會計師給她什麼資料,她就簽名一併轉交給體育署等3個補助機關。法官問她能否肯定2份報表都送出去,楊女高分貝跳針強調:「我那時生病,在住院,我不清楚!」

▲▼「卡神」楊蕙如辦WTA女網公開賽涉詐公款補助977萬餘元,15日到台北地院出庭遲到、應訊跳針,被法官當庭糾正。(圖/記者黃哲民攝)

▲「卡神」楊蕙如辦WTA女網公開賽涉詐公款補助977萬餘元,15日到台北地院出庭遲到、應訊跳針,被法官當庭糾正。(圖/記者黃哲民攝)

法官正色要楊蕙如「安靜!不要在法院大小聲!這裡不是菜市場!」辯護律師替楊女緩頰,法官不再拖時間,直接簡化檢辯雙方不爭執事項文字記載,刪除「虛偽」、「抽換」等主觀字眼,把「明細表」、「收支表」改用「相關表格」取代,檢辯認為有爭議事項,都列為後續調查證據與辯論範圍。

楊蕙如接著請求發還她被扣案的手機、電腦等物,聲稱檢方當初把她家裡的3C產品都扣走,但其中多支手機跟本案無關,是她和團隊開發其他系統所用測試機,研發工作因而停頓,連已獲不起訴者在本案發生後多年買的新手機也不放過,實在不懂這樣一直扣著不還的意義是什麼。

辯護律師表示楊蕙如願配合檢方數位鑑識這些扣案手機,把內存與本案案情有關檔案都拷貝為證,楊女因手中的案情檔案不齊全,也需要手機裡完整版資料以利答辯,更希望偵辦起至今3年且已起訴,這些扣押物完成鑑識能發還。

檢方反駁指出,犯罪工具依法有查扣、沒收必要,且當初是楊蕙如和律師主動聲請勘驗這些手機與電腦、查明有無對楊女有利事證,「如今卻反指扣押太久,非常不可取」。

由於檢方表示拷貝電腦硬碟約需1個月、手機內部資料牽涉有無設定密碼及作業系統版本,拷貝所需時間難以確認,法官請檢方盡快處理,另因楊女自認無罪拒和解,法官諭知不移付調解,定於今年5月24日下2點30分再開庭,楊女開完庭不回應媒體發問。

本案檢方於2021年搜索約談偵辦,起訴指出,楊蕙如以易始公司名義取得2016年WTA台灣女網公開賽舉辦權,並與寶悍公司簽約合作,約定各出資2500萬元,但寶悍認為支出比預期還多,楊女應分攤額外支出,雙方講好由寶悍開立面額200萬元到465萬元發票給楊女,楊女須定期還錢,寶悍之後也不再掛名WTA賽事合作廠商。

檢方指控,楊蕙如涉將寶悍公司2016年開立的發票,用來請領2017年、2018年WTA賽事活動執行費,楊女另涉以杰美、品原2家公司名義,共開立6張發票向體育署等3個機關申請補助,藉此詐領977萬餘元,用來償還私人借貸,建請法官審酌楊女魚目混珠訛詐公款,排擠政府挹注其他體育運動資源,阻礙我國體育運動健全發展,應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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