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包裹可拿1萬美金 外籍男簽收被判6年、驅逐出境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外籍人士A明知大麻在台灣屬於列管的第二級毒品,卻貪圖1萬美元(約新台幣31萬元)報酬,與3名網友合謀,幫忙在台灣收取藏有大麻的包裹,結果一簽收就被警方抓包。桃園地院法官審理後,依共同犯運輸第二級毒品罪,判處A男有期徒刑6年,並在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包裹,網購,網拍,取貨,電商,簽收(示意圖/CFP)

▲A男為了1萬美元的報酬,答應幫忙代收藏有毒品的包裹。(示意圖/VCG,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A男明知大麻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列管的第二級毒品,不得私運進口,竟與身分不詳的3名網友合謀,去年8月間約定由他負責在台灣收取包裹,事成之後可以拿到1萬美元的報酬。

其中2名網友負責將大麻藏放在裝有衣物的包裹內,接著填上A男在台灣的姓名、手機及住址,然後透過空運寄出。大約2周之後包裹運抵台灣,海關稽查人員眼尖發現藏在包裹內的大麻,為了查緝收貨人,於是由法務部調查局人員會同快遞員一起前往A男家,並在A男簽收之後,由警方將人逮捕。

雖然A男從接受警詢、檢方偵訊以及法院羈押訊時,皆否認犯行,但桃園地院法官認為,本案證據明確,A男在台灣明明有正當工作,卻貪圖鉅額不法利益,答應為他人代收夾藏毒品的包裹,而且該包裹內的大麻數量總重近10公斤,若真的流入市面,勢必會造成許多問題,A男的主觀惡性及犯罪情節均難認輕微,最終依共同犯運輸第二級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在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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