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孕母、A卵B懷再掀討論 《人工生殖法》修法一次看懂

▲▼雌激素,懷孕,母嬰,經痛。(圖/Unsplash)

▲立法院近日針對《人工生殖法》修法進行討論。(圖/Unsplash)

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人工生殖法》目前規定僅有不孕夫妻可使用人工生殖技術,但隨著同婚合法等社會風氣改變,不少立委提出修法,其中包含代理孕母、A卵B懷等,引起諸多討論。國民黨立委陳菁徽及民眾黨立委陳昭姿近期就針對該法密集溝通討論,而衛福部也於日前召開第一次修法公聽會,陳菁徽盼能列為立法院優先法案,先處理有共識的部分。

《人工生殖法》雖然已經吵了30年了,但這幾年,從「凍卵」議題慢慢被帶起來。依照現在法律規定,國人一定要踏入異性戀婚姻關係中,才能使用人工生殖相關醫學技術,因此,單身女性就算凍卵了,只要是單身,就無法去精子銀行挑個符合自己條件的對象,若是同性婚姻關係,想跟自己的伴侶擁有小孩也就更難如登天。

陳菁徽指出,《人工生殖法》目前面臨到很大的問題就是規定「不孕夫妻」才能用人工生殖,如今同性婚姻已經開放,兒童人權公約也規範單親家庭應被國家平等保障,同性伴侶、單身女性也能使用人工生殖才合理;且人工生殖技術已經進步但法律沒跟上,導致許多新技術無「法」可管。

針對法律的立法意旨,陳菁徽說,其背後預設的是「生育前一定要結婚」,但這樣便將不想進入婚姻,但有生育規劃的女性直接排除在外,甚至也是對單身女性、單親家庭的歧視。而《人工生殖法》最初立法時,台灣社會較為保守,但現在社會風氣已不一樣,且台灣人工生殖技術在全球排名非常前面,加上目前面臨少子化的國安危機,台灣勢必修法,讓想生小孩的女性不會被法律困住。

回顧過去協助的案例,陳菁徽表示,許多女性為了要擁有自己的小孩,冒著極大醫療風險到海外求醫,動輒耗費數百萬台幣,並非每個家庭都能負擔;且他國的醫療品質未必有台灣好,這些問題都讓需要出國求醫的女性,承擔更高的法律與醫療風險。

時隔多年,上個月底衛福部為《人工生殖法》修法舉行首場公聽會,會議上除了說明人工生殖法最初立法背景與修法目的,也說明隨著社會變遷,如台灣同婚合法化等,有修法必要性;會議上各界熱烈討論開放同性伴侶、代理孕母、單身合法使用與否等議題。但陳菁徽說,該議題其實是嚴肅的議題,要在同一場次一口氣討論這麼多議題其實難以聚焦。她認為,可以先將比較有共識的議題優先修法通過,爭議性比較高的部分,則需要更多的公聽會,傾聽大家的聲音、與大家溝通。

陳菁徽說,礙於現在法規還沒通過,就算女性先把自己的卵凍起來也無法使用,加上目前針對代理孕母可能造成剝削女性等議題,身體自主權通常在討論的時候也會不小心無限上綱,面對台灣可能即將開始修的《人工生殖法》,以及人工生殖、孕產環境的困難與迫切要面對與解決的問題,陳菁徽期盼未來利用持續溝通,進而達成足夠的社會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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