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助理偷錢「幫接A片」挨告誹謗 高檢署下令重新調查薔薔

▲薔薔專訪。(圖/記者林敬旻攝)

▲高檢署命令重新調查薔薔被好友助理控告誹謗案。(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前黑澀會美眉薔薔(林嘉凌)因作風大膽嗆辣,受大批粉絲喜愛,她2022年間向媒體指控,遭2名友人用她的名義接拍A片,還有1名公司前助理會偷錢,事後3人控告薔薔涉嫌妨害名譽、恐嚇等罪,檢察官原以罪嫌不足為由,處分不起訴,因當事人不服聲請再議,高檢署22日公告命令全案重新調查。

根據北檢原先的處分內容,薔薔在2019年2月間、2011年10月間,分別與鄭姓、陳姓友人約定,由2人擔任她演藝工作的聯繫窗口,替她接洽表演、通告或業配廠商,並洽談合約條件、簽訂契約,另名劉姓女子則是自2022年4月中旬起,擔任薔薔的助理。

薔薔2022年5月中旬接受周刊專訪時稱,她不計較錢也不會看帳,所以才找信任的朋友幫忙,沒想到對方花錢卻像無底洞一樣,薔薔另外在節目、臉書上質疑,2名友人幫她接色情相關工作,「他們為了要賺錢,把我賣了都無所謂,還用我的名義接了A片」、「A片你也給我接」、「廠商付的錢他都A起來」。

▲▼林嘉凌薔薔。(圖/翻攝自Facebook/林嘉凌薔薔)

▲北檢先前調查認定薔薔並無惡意毀損他人名譽。(資料照/翻攝自Facebook/林嘉凌薔薔)

薔薔還稱,徵到一個「會偷錢的助理」,指控助理不僅從皮夾抽錢、偷化妝品,就連她的通告費都被整包帶走,「我就讓你好看,讓全世界知道你就是小偷」等。被薔薔點名的3人分別提告誹謗、妨害名譽、恐嚇危害安全等罪。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助理只是普遍的職稱,單看職稱無法知道劉姓女子的全名及真實身分,而薔薔從事演藝工作,屬於公眾人物,談論內容與影視傳播工作、合作廠商的公共利益有關。

至於薔薔的2名友人,確實曾接洽A片廠商的影片拍攝工作,腳本中還有「你知道XX(A片廠商名稱) APP裡面的A片有多好看嗎?」等內容,工作也有成人影星參與,認定薔薔的指控「顯非子虛」,薔薔對2名友人經營工作室的狀況發表個人主觀看法,都無證據顯示惡意毀損他人名譽,因此在2023年底將薔薔處分不起訴,如今因高檢署再議發回,北檢將重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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