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約伴遊妹做S「先轉帳再取消」被打成豬頭 銷魂5hrs驚人價碼曝

▲正妹,約砲,外遇,偷吃(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高雄男子約伴遊妹到摩鐵開房卻不付錢被揍。(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陳姓男子去年5月間透過經紀公司,約了一名盧姓伴遊妹到摩鐵開房,雙方議定5個小時費用近3萬5000元,陳男用手機轉帳後截圖給盧女看後,隨即取消轉帳,經紀公司遲遲沒收到款項,於是派林姓男子到摩鐵察看確認,陳男心虛想落跑,被林男攔下打成豬頭,事後陳男氣得提告,檢方偵查後依傷害罪將林男起訴。

檢方指出,陳男是在去年5月11日下午3時許,打電話給伴遊公司的經紀人林男,請他安排一個顏值高、身材好的伴遊小姐,林男隨即派了盧姓伴遊小姐到摩鐵赴約。

兩人一進了房間,盧女就請陳男先將伴遊5小時每小時6000元共3萬元,以及開房費3520、車馬費500元等費用,總共3萬4020「結清」,陳男也很「阿莎力」的用手機轉了3萬5000元到經紀公司帳戶,並將轉帳畫面截圖給盧女。

盧女隨即回報公司客人已經付錢,準備「服務」,沒想到,此時陳男卻偷偷將轉帳交易取消,經紀公司卻遲遲沒收到陳男的轉帳,覺得有異,於是聯絡盧女,並立刻派經紀人林男到摩鐵察看確認。

陳男見林男到場,心虛的想要落跑,但被林男制止壓制在地,陳男掙脫後叫計程車想離開,但林男攔住車子,又把陳男打了一頓,事後陳男怒告林男妨害自由、殺人未遂、傷害等罪,也順便告盧女妨害自由。

檢方偵辦時,林男辯稱當時他只有攔下陳男的車子把他壓制,並交給警察,檢察官根據相關證詞及摩鐵的監視器,認為林男所為並不構成妨害自由和殺人未遂,但仍以傷害罪將林男起訴。

盧姓伴遊女則是只有攔下陳男要他付錢,並沒有限制他的行動、人身自由,因此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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