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小弟出頭!20歲男硬要拚輸贏反被殺 法官認他先挑釁輕判9年

▲▼             。(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黃男不滿陳男嘲笑其友人,先上前出言挑釁,遭陳男持蝴蝶刀刺死。(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吳佩蓁/雲林報導

雲林古坑鄉149線桂林路旁2022年11月12日發生一起命案,20歲的黃姓男子因不滿友人摔車遭22歲的陳姓男子譏笑,遂上前出言挑釁,因而與陳男友人發生肢體衝突,陳男見狀竟從機車後車廂拿出一把蝴蝶刀,先從後方刺向黃男右肩背部,之後又朝黃胸前一陣猛砍,導致黃男身中多刀,送醫搶救後傷重宣告不治,雲林地院審理後,依殺人罪,輕判陳男9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因曾嘲笑黃男的小弟騎車自摔,黃身為老大為了替小弟出頭,多次在網路放話,並透過車友連絡要陳男出來面對,甚至出言威脅「以後在華山最好自己要保佑」,雖然陳男多次希望此事就算了,但黃男仍不願放過他,造成陳男精神上極大的恐懼,因此隨身攜帶蝴蝶刀防身。

▲▼             。(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現場遺留拖鞋、口罩等物品。(圖/ETtoday資料照)

案發當時陳男與友人騎車到古坑鄉桂林路149縣27.4公里處看夜景,沒想到竟巧遇黃男,黃一見到陳男立即上前言語挑釁,要陳對嘲笑他的小弟一事給個交代,陳男友人見黃咄咄逼人,遂與他起口角衝突,之後雙方互相拉扯、互毆,此時陳男突從機車後車廂掏出蝴蝶刀,先從後方朝黃男右肩背部刺入,接著朝黃男左邊頸部、左側腋下及胸部等處猛刺,造成黃男頸靜脈破裂大出血,當場倒臥血泊之中,緊急送醫搶救後,因傷勢過重宣告不治。

陳男辯稱,他沒有要殺害黃男的意思,當時拿刀刺傷黃是為了要救友人,且案發當時,是黃男先動手毆打陳男友人,他多次出聲制止,並大喊不要打了,但沒人理會,他因害怕朋友遭圍毆會有生命危險,才會到車上拿刀,朝黃男背後刺1刀,之後黃轉身追打他,雙方一陣扭打,他右手持刀亂揮亂刺,造成黃男身體有其餘他處刀傷,是出於正當防衛行為。

▲▼現場遺留血跡。(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陳男持刀攻擊黃男,黃當場血流如注,倒臥血泊中。(圖/ETtoday資料照)

法官勘驗黃男生前與陳男通話紀錄,認為整個對話內容黃男語氣非常激動,中間還是夾雜一直要跟對方輸贏的話語,陳男則回應「我是怕你有危險」,法官認定本件衝突起因主要是因黃男挑釁居多,但案發當時,黃男並未攜帶任何器械,黃男友人也都只是勸架拉阻,身材高大的陳男卻選擇拿出蝴蝶刀猛刺,手段兇殘,因此認定陳男當下動手是出於殺人犯意並非正當防衛。

法官審酌,本件衝突起因多為來自黃男的刺激,陳男過往品行良好,並非刻意逞兇鬥狠之人,但面對黃男不斷施加壓力及突如其來的危機下,其思考決策過於直線,最終釀成大錯,他犯後全部坦承犯行,也有意願彌補犯罪造成之損害或試圖修復,且已籌措100萬元賠償被害者家屬,從輕量刑,依殺人罪,處有期徒刑9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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