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注意!海外緊急就醫健保可申請退費 藥師揭自備藥物重點

▲▼醫院,病床,住院,醫師,護士,護理師,急診,病患,患者。(圖/CFP)

▲出國就醫、住院,醫療費用可以申請健保核退,示意圖。(圖/CFP)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疫情解封後不少人報復性出國,春節連假更是出國旺季,中央健保署提醒,如果在海外發生不可預期緊急傷病在當地就醫者,包含門急診、住院都可以於6個月內申請核退自墊醫療費用,但金額有上限。而藥師也建議,出國可以自備4類藥物,避免在當地出現不適又因為語言不通,難以取得相關藥物;另如果攜帶處方用藥,應該保留外包裝或者處方箋,便於海關攔查時說明。

健保署醫務管理組副組長林右鈞表示,對於國外醫療費用核退金額標準採審查後「核實」給付原則,以前一季支付特約醫院及診所之平均費用為上限,超過上限值,則不予給付。最近一季(113年1至3月)核退金額上限,門診每次1,024元、急診每次3,298元、住院每日6,2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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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海外發生不可預期的緊急傷病或緊急分娩,須立即在當地院所就醫者,可以於門、急診治療當日起或出院之日起6個月內,檢附申請書及相關資料,郵寄或親送至投保單位所在地健保署分區業務組申請核退自墊醫療費用;然而核退條件與金額須依現行給付規定,還是建議可視需要自行購買海外突發疾病醫療險,獲得更完善保障。

申請需檢附書據:

1.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費用明細,如非英文,應檢附中文翻譯

2.診斷書或證明文件,如非英文,應檢附中文翻譯

3.住院案件者:出院病歷摘要,如非英文,應檢附中文翻譯

4.護照貼有相片頁及當次出、入境證明文件影本(或服務機關出具之證明),如為自動通關者請註明於相片頁

5.其他:公證驗證書(大陸地區住院天數≧5天者之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診斷書需經公證、驗證)

▲桃園機場出國人潮。(圖/記者廖婕妤攝)

▲桃園機場出國人潮。(示意圖/記者廖婕妤攝)

藥師公會發言人黃彥儒受訪表示,出國旅遊時,一般民眾可以準備「上呼吸道綜合感冒藥」以症狀緩解流鼻水咳嗽等症狀;另如果前往衛生條件較為不佳、容易食物不新鮮拉肚子的地方,也建議準備「綜合腸胃用藥」以及「緩瀉藥」;若會有長時間搭車、搭船,也可以準備「暈車藥」;另也建議準備外傷用的殺菌藥膏、紗布、OK繃等。其它例如本身有過敏體質者,去日本避免花粉症,可以準備抗組織胺藥品。

黃彥儒表示,由於出國時在當地不一定能順利溝通、也可能無法理解所使用的語言,還是建議從國內自己攜帶一些藥品以保安全;另外,如果要攜帶慢性病用藥、醫師開立的處方藥等,建議裝在原本的藥袋內,不要分裝成裸錠,也可以把處方箋帶在身上,確保自己過海關遭詢問時,可以便於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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