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歲女兒家口門失蹤 爸媽13年後等來噩耗…慘遭「性侵分屍」亡

▲哈爾濱10歲女童自家樓梯間失蹤13年。(圖/翻攝自上游新聞)

▲事發樓梯間。(圖/翻攝自上游新聞)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哈爾濱市呼蘭區康金鎮一10歲女童燕燕(化名)在自家樓梯間內失蹤,此後杳無音信。十幾年來,父母精神飽受折磨,輾轉走遍大陸全國各地尋找,也曾懸賞10萬元人民幣尋找女兒下落。13年後,涉及燕燕(被害人)的刑事公訴案件,近日在哈爾濱市呼蘭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父母終於等到了女兒的消息,但是孩子當年已遭分屍身亡。

據《上游新聞》報導,張春霞和丈夫侯占忠居住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呼蘭區康金鎮,過去13年裡,他們的生活幾乎完全被一件事所佔據-尋找失蹤的女兒。除了打工掙取外出費用外,他們把所有的時間、精力和心血,都傾注在這件事上。

張春霞回憶,2011年1月7日,對他們一家來說是夢魘的起點。當天,10歲的女兒燕燕去樓下補習班補習英語,卻沒有按時回家,「以往女兒上學、上補習班我們都是接送的。那天女兒說她都這麼大了,可以自己回家了,也就只有那一天沒有去接她。」

▲哈爾濱10歲女童自家樓梯間失蹤13年。(圖/翻攝自上游新聞)

▲10歲女童自家樓梯間失蹤13年。(圖/翻攝自上游新聞)

侯占忠指著1樓一處房子表示,女兒平時就在這裡補習英語,與自家大門只有幾公尺距離,兩三分鐘就能到家。正常情況下,燕燕下午4點30分下課,4點35分左右到家,但那天直到4點50分都不見人。

當時,張春霞在廚房張羅著一家人的晚飯,侯占忠便下樓準備迎女兒回家。然而,當他走到2樓與3樓之間轉角處時,發現了女兒的書包,而2樓處,則掉落了女兒的帽子。

「當時腦子就懵了,有種不好的預感」,侯占忠立刻衝向補習班詢問,但那裡已經關門了。他焦急地向補習班老師詢問,卻得知「下課時燕燕第2個走出教室,應該早就到家了」。他又向女兒的同學一一詢問,但所有人都告訴他,燕燕在放學後已經回家了。

意識到女兒可能出事了,張春霞夫婦立刻在鎮上尋找女兒的蹤跡,同時發動身邊的親朋好友一起尋找,幾乎找遍了整個鎮子,都未見蹤影。

▲哈爾濱10歲女童自家樓梯間失蹤13年。(圖/翻攝自上游新聞)

▲畫像專家畫出燕燕長大的樣子。(圖/翻攝自上游新聞)

次日,消息傳開,有鄰居稱在那天下午4點40左右,看到一名男子抱著一個沒戴帽子的孩子走出社區。當時鄰居以為孩子是跟著父親出門看病,所以並未在意。得知侯家女兒失蹤的消息,才聯想到事情並不簡單。據目擊鄰居的描述,這名孩子與燕燕的體貌特徵、穿著均相符。

另一名同棟公寓居住的鄰居向張春霞夫婦透露,事發那天下午4點35分左右,他們好像聽到樓梯間裡傳來一聲慘叫。然而,當他們開門查看時,卻什麼也沒有發現。

張春霞說,「我女兒被抱走時10歲,長得比同齡人瘦小,失蹤時身高1.3公尺、體重50斤(25公斤)。我們當時認為,可能是遇到人販子了。」

張春霞夫婦報警之後,康金鎮警方立刻展開調查,並以拐賣案立案。通過調取周邊攝影機畫面,警方發現了一個疑似抱著孩子的男子背影。警方依據影片中男子的照片,發布了懸賞公告徵集線索。

▲哈爾濱10歲女童自家樓梯間失蹤13年。(圖/翻攝自上游新聞)

▲懸賞公告。(圖/翻攝自上游新聞)

為了尋找女兒,侯占忠和張春霞夫婦在當地和周邊到處張貼尋人啟事,並懸賞10萬元尋找女兒下落。此後的13年,侯占忠在工地工作,每每攢下一點錢,就用來外出尋找女兒。後來,侯占忠為了尋找女兒便外出打工,每到一個城市,在工作結束後,他騎著電動車去貼尋人啟事,到處發尋女卡片。「多年來,我們輾轉走遍全國各地,北京、山東、遼寧、廣東、廣西、福建等地。」侯占忠說,這些年遇到太多坎坷了,經常接到詐騙電話。

2023年底,張春霞從當地得到消息,女兒燕燕失蹤案迎來重大進展,偷孩子的嫌疑人已被逮捕。2024年1月25日,該案件在呼蘭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法院通知張春霞、侯占忠夫婦參加庭審。他們才得知女兒已經遇害,再也回不來了。

嫌疑人周某龍,哈爾濱市呼蘭區康金鎮促進屯人。2023年1月15日,周某龍因涉嫌強姦罪被哈爾濱市公安局呼蘭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月19日檢察院以涉嫌強姦罪批准逮捕。此後該案因兩次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又兩次延長審查起訴期限,於2024年1月25日開庭審理。

▲哈爾濱10歲女童自家樓梯間失蹤13年。(圖/翻攝自上游新聞)

▲分屍地。(圖/翻攝自上游新聞)

檢方起訴書顯示,經依法審查查明,周某龍在事發社區看到被害人侯某某(燕燕)獨自行走,便尾隨其至樓梯間內,趁無人之機,使用暴力強行將被害人抱至附近另一樓區的自行車棚裡,以及附近廢棄鍋爐房內,先後兩次對被害人實施性侵,並將她遺棄在鍋爐房後逃離現場。

經公安機關現場勘察,對案發自行車棚地面留存的斑跡進行鑑定,斑跡裡有周某龍和被害人的DNA。周某龍供述稱,數日後返回作案現場發現被害人凍亡,於是對屍體進行了處理(包括分屍和焚燒)。

檢察院認為,周某龍明知被害人是未成年人,以暴力手段性侵被害人,造成嚴重後果,行為觸犯有關法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強姦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據周某龍供述,他擔心被發現,便離開當地前往大連市做起了水果零售生意。數年後,周某龍返回哈爾濱市打工,直至此次被逮捕。

不過,因始終未能找到女童的遺體,有關部門以涉嫌強姦罪批捕了嫌疑人。

「殺人償命,我一定要為女兒討回公道」!這成為張春霞現在唯一的信念。她表示,希望有關部門能認定嫌疑人的故意殺人罪,並判處其死刑。目前,律師正在協助家屬調查取證,補充補強證據,並希望將案件移交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審理,並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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