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科男劈腿2女!隱婚騙砲女主管 她放大絕PO文「大家一起臭」

▲▼性愛,性交,外遇,偷情,偷吃。(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吳女不滿張男隱瞞已婚身分與她交往,在臉書公開張男個資,遭判有期徒刑2月。(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吳佩蓁/新竹報導

竹科某半導體封測大廠一名張姓男子同時劈腿李姓女同事及吳姓女主管,而他與李女結婚後,竟對吳隱瞞已婚身分,並繼續與之交往,直到李女發現張男外遇後,張隨即甩掉吳女,吳憤而在臉書PO文公開張男、張妻身分及個資,怒嗆「沒差大家一起臭」,新竹地院審理後,依違反個資法,判吳女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吳女與張男原是地下情侶關係,2人在同一間公司任職,交往過程中,張男隱瞞其已與另名李姓女同事結婚之事實,仍持續與吳女交往,直到後來李女接到另名同事電話,轉告她吳女的男友發現吳與張男有不正當關係,這才發現丈夫外遇,張男也才告知吳女他已經結婚,並與對方分手。

吳女接到張男分手電話後,雙方發生口角,吳女不甘被甩,竟在臉書公開發文:「你找我打砲的時候我有跟你收錢嗎?你摸著良心說你是什麼時候告訴我你結婚了?11/2你老婆發現才打算跟我說,你老婆打你關我屁事,找我出氣幹嘛?怎麼不打死好了?沒差大家一起臭,我原本也想就這樣安靜的過,我告訴你這就是你今天打電話來嗆我的下場,自己要偷吃怪誰?還兩次,笑死,請祝福這對夫妻白頭偕老,死了也要葬在一起哦。」並附上張男赤裸上半身的照片、張男手機號碼、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等個人資料,並標記張男及李女臉書帳號。

法官審酌,吳女與張男是地下情侶關係,因不滿遭隱婚感情受挫,又與張男發生爭執,竟恣意張貼張男之個人照片及相關資料在臉書帳號上,並將之瀏覽權限設定為公開,使不特定多數人均可共見共聞,侵害張男之隱私,所為實有不該,依違反個資法,判吳女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