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跟進試辦「重機停機車格」 交通部:若成效良好推全國適用

▲▼台中市政府2月1日起在3個公有停車場試辦大型重機可停放機車停車格,圖為示意圖。(圖/截取自臉書通勤者之歌)

▲台中市2月1日起在3個公有停車場試辦大型重機可停放機車停車格,圖為示意圖。(圖/截取自臉書通勤者之歌)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台中市政府交通局今(1日)起試辦大型重機停放路外停車場機車格,台北市政府也已向交通部提出試辦計畫,規劃2處路邊機車停車格空間將從長1.8公尺放大為2公尺,大型重機、機車都可停放,最快3月有機會試辦,交通部表示,北市試辦6個月後若成效良好,將可推動修法,全國都可適用。

台中市政府今天起試辦大型重機停放路外停車場機車格,包括西屯區惠新停車場、市政公園地下停車場以及豐原轉運中心停車場等,由於道路外停車場轄管主管機關為地方政府,可由地方政府或停車場經營業者自行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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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台北市政府則規劃在路邊機車停車格也試辦開放大型重機停放,由於涉及道路上機車停車格標誌標線設置,標誌標線做法有不同處需報請交通部,台北市政府1月11日已向交通部提報試辦計畫。

交通部表示,台北市政府已經提出機車和大型重機共用停車格,規劃在兩處試辦,包括北市杭州南路一段24號前11處機車格、徐州路2號國立台灣大學護理學院前12個機車格,機車格長度將從1.8公尺放大為2公尺,由於現行「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就有規定機車格長度為1.8到2公尺,北市試辦則是將機車格長度畫到最滿。

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指出,北市府試辦計畫因需彙整內政部、運研所、公路局等3單位意見,目前仍在作業中,交通部希望可以在2月底前核定計畫,若順利的話,推估最快3月可試辦,北市計畫預計試辦6個月,若9月可提出試辦評估報告,且顯示成效良好,北市則可提出修正草案建議,將會循相關法制程序研商討論是否修改條文,開放全國一體適用。

交通部說明,由於現行法規明訂機車格全名為「大型重機以外機車停車位」,若未來將全面開放大型重機停放機車停車格,屆時將拿掉或處理「大型重機以外」等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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