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炎亞綸再現身法院!「外流片」是否達和解將成量刑關鍵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藝人炎亞綸(吳秉孺)遭網紅耀樂控趁他熟睡時偷拍、外流2人性愛影片,被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並限制出境、出海。去年底法院首開庭,炎亞綸庭後表示:「會盡最大誠意跟努力,讓彼此雙方條件滿足和解狀況」,今(29日)法院再開準備程序庭,雙方將可能就和解內容,再試行調解。下午3點,炎亞綸現身士林地院,他閃過大批媒體進法院。

▲▼   炎亞綸突從紅龍走道,閃過大批媒體進法院          。(圖/記者黃宥寧攝)

▲炎亞綸現身士林地院,閃過大批媒體進法院 。(圖/記者黃宥寧攝)

去年12月21日法院首開庭,庭訊約30分鐘結束,炎亞綸庭後受訪指出:「今天就是盡最大努力和誠意和解」;然而,一度有報導指出耀樂開出和解金高達1200萬元,讓他本人反擊澄清,只有要求炎亞綸向任一家兒少公益基金會捐贈700萬善款,並沒有所謂的1200萬和解金。

▼耀樂、炎亞綸今再現身法院。(合成圖/記者黃宥寧攝)

▲▼耀樂、炎亞綸。(合成圖/記者黃宥寧攝)

然而,今法院再安排開庭,庭前不排除先行調解,將視調解結果再返回法庭,今是否調解成立,也將成未來量刑關鍵。

今年初,炎亞綸以有海外工作邀約,維持生計、積攢和解及公益基金向法院聲請撤銷限制出境、出海,更請法院發函到外交部准予換發護照,法官認本案尚未辯論終結,炎仍有親自到庭接受審判必要,且其為我國知名藝人,既自陳受邀到國外工作,可見其有一定能力及管道可於國外發展或長期停留,並有在國外生活資力,若解除限制出境出海處分,其出境後可能滯留不歸,以致將來難以進行審判或執行程序,裁定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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