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離婚協議曝光!汪小菲2年已付4511萬 「搬走4幅畫」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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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左)與具俊曄(右)結婚後,希望收回豪宅獨立房間不再給前夫汪小菲使用。(圖/資料照)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藝人大S(徐熙媛)前段婚姻結束後,前夫汪小菲和汪母張蘭多次以微博隔空喊話,始終保持低調的大S在傳出與韓籍藝人具俊曄交往、再婚後,雙方對峙白熱化,除了汪小菲公開2人離婚調解筆錄,涉嫌洩漏大S個資遭檢察官起訴外,汪小菲因曾從2人過去共同住處搬走4幅高價畫作,也被大S控告是為了避免撫養金債務的損害債權行為,但台北地檢署24日以無犯意等理由處分不起訴。

根據檢察官調查,汪小菲和大S於2021年11月12日,在台北地院作成調解筆錄,汪小菲到2038年3月為止,每3個月要支付300萬元的撫養費給大S,也就是每個月扶養費100萬元。

後來大S認為汪小菲沒有依照協議付錢,還找司機到2人先前在信義區住處,把4幅高價值畫作藝術品搬到S Hotel酒店內,委由他人協助隱匿財產,導致大S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後,找不到這批畫作查封,因此控告汪小菲涉嫌損害債權。

▲▼汪小菲大S具俊曄。(圖/記者劉昌松攝、翻攝自tvN)

▲汪小菲(左)得知大S再婚具俊曄後,請人搬走豪宅內高價畫作,被控損害債權不起訴。(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翻攝自tvN)

汪小菲解釋,這些畫不屬於婚內財產,一開始會從香港寄到信義區豪宅,是為了避免被偷走,因大S宣布再婚前一周,要求他再簽訂離婚協議的補充協議,他不能再踏進豪宅,簽完一周後,汪小菲從媒體得知,大S宣布再婚,因此請司機去幫忙拿些部分東西,汪小菲強調,這4幅畫作本來就不是協議內容,目前存放在私人倉庫中。

檢察官認為,大S也知道汪小菲管理財產的方式就是購買高額藝術品,大S也能透過共同司機得知畫作下落,且能確定畫作還在國內,客觀上無法確認汪小菲有處分或隱匿畫作的犯行。此外,從汪小菲與司機的對話內容顯示,汪小菲主要是請司機協助,把私人物品寄回北京,畫作則不用寄回,顯然主觀上也沒有犯意。

此外,在原本的離婚協議中,大S在信義區豪宅要保留獨立房間,讓汪小菲來台探視子女時使用,後來大S決定不再提供汪小菲獨立房間,汪小菲得知是因為大S再婚,就請司機幫忙搬走個人物品及貴重財產,是對個人財產所有權的正當行使。

檢察官調查,汪小菲的S Hotel酒店公司資本額3億元,汪小菲從簽訂離婚協議起,到2023年8月為止,已經支付大S約4511萬餘元,後來大S聲請法院強制執行金額2717餘萬元,法官裁准執行2217餘萬元,相較之下,汪小菲現有財力充裕,即使處分4幅畫作,也不會影響到大S握有的債權,難認汪小菲友要毀損大S債權的犯意,因此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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