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會女副主委狂追下屬!恐怖騷擾還打人 遭拒嗆:妳愛跟男人睡

▲▼  原民會林姓前副主委,任職期間騷擾女下屬,求愛遭拒還動手打人          (圖/翻攝自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官網)

▲原民會林姓前副主委,任職期間追求女下屬不成,竟持續騷擾對方,甚至還動手打人。 (圖/翻攝自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官網)

記者吳佩蓁/新北報導

原住民族委員會一名林姓女前副主委在任職期間瘋狂追求女下屬小嫻(化名),林女被拒絕後仍持續騷擾小嫻,直到去年2月林女在辦公室因要求小嫻刪除兩人對話遭拒,竟動手毆打她,讓小嫻忍無可忍報警提告。新北地院審理後,依犯跟蹤騷擾罪、傷害罪,處林女4月、5月徒刑,應執行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

判決指出,林女任職原民會政務副主委期間是小嫻的上司,自2022年6月起,她為了追求小嫻不斷傳訊息示愛,「紅塵中遇見了妳,我心喜若狂,我忘了我的年紀、我的性別」、「你的一舉一動我放在心底,不想放掉」、「我不喜歡妳不在辦公室的感覺」,更多次利用傳遞公文、搭乘公務車之機會,觸碰小嫻的手部、肩膀到手臂、耳朵、小腿等部位。

而林女得知小嫻即將與男友結婚後,先是傳訊辱罵「妳愛跟男人睡」、「跟男人手牽手」、「昨晚不知道做了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是幹了甚麼壞事!」,之後又故態復萌,持續傳訊息騷擾,不斷關心小嫻行蹤,要求她自拍身體部位照片,甚至傳訊威脅「下回不坐我旁邊,我就暴打妳一頓」,使小嫻心生畏怖。

去年2月9日,林女在辦公室要求小嫻刪除兩人Line對話紀錄,遭對方拒絕後,她試圖奪取小嫻的手機,竟徒手毆打小嫻,並用腳踹她的腹部,致小嫻腹部、背部、右上臂、左小拇指鈍挫傷及左手擦挫傷,讓小嫻決定不再隱忍,對林女提告。

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林女為滿足自身私慾,無視小嫻感受,反覆傳送訊息、書信、跟蹤騷擾,使小嫻承受精神上困擾痛苦,甚至出手毆傷小嫻,所為顯有不該,法官考量她事後坦承犯行,態度尚佳,依犯跟蹤騷擾罪,處有期徒刑4月,另依傷害罪,判她2月徒刑,應執行5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另應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及參加6小時法治教育課程,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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