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揭閨蜜遭偷拍「就在我家廁所」 夫:監控防孩子玩馬桶水

▲陳姓男子前年與女友在摩鐵約會,進行性行為時卻從後面偷拍全裸影片,事後2人為此撕破臉。(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人妻在丈夫電腦中,發現閨蜜上廁所遭偷拍的影片。(示意圖/pakutaso)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1名人妻去年在吳姓丈夫的電腦裡,看到閨蜜和男友來家裡作客時上廁所的偷拍畫面,人妻馬上轉告閨蜜,閨蜜和男友得知後,堅決控告吳男偷拍,並且認為吳妻事先知情,也是共犯,吳男坦承因為擔心小孩子偷玩馬桶水,所以在浴室裝監視器。台北地檢署依妨害秘密罪起訴吳男,吳妻因涉案罪嫌不足,獲處分不起訴。

據了解,吳男夫妻與遭偷拍的這對男女朋友原本交情不錯,夫妻倆常邀請被害人到家中作客,直到2023年間,吳妻無意間發現丈夫的行動電腦裡,有些奇怪的影音檔案,打開一看,赫然發現場景是自家浴室,閨蜜與男友分別進去上廁所的畫面都被拍下存檔。

吳妻馬上把自己丈夫偷拍的事情告訴閨蜜,閨蜜看到轉傳影片,氣得帶男友一起到吳家興師問罪,錄下吳男當場認錯的畫面後提告,檢警獲報前往搜索保全證據時,發現吳男已經把筆電內檔案都刪除,無法確認實際遭偷拍的受害人數。

不過因為被害人事先已取得影像,加上吳男承認在孩子還小的時候,就因為怕孩子跑到浴室偷玩馬桶內的水,所以裝攝影機監控,後來一直沒拆除,所以儘管影片沒有拍到被害人的臉部,但被害人一眼就能認出是自己的穿著打扮,認定吳男總共偷拍妻子閨蜜2次如廁,閨蜜的男友也被偷拍了1次。

因被害人質疑吳妻也是偷拍共犯,不願意原諒偷拍行為,檢察官綜合相關事證後,依妨害秘密罪起訴吳男,一開始提醒閨蜜遭偷拍的吳妻,因無證據證明事先知情,犯罪嫌疑不足,獲得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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