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戰少女「帶回家生子給妻養」!人夫再外遇9年 正宮崩潰求償

▲▼性愛,性交,外遇,偷情,偷吃。(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台南人夫偷吃未成年少女生子,丟給妻子照顧後再外遇9年。(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人夫偷吃未成年少女,還將少女帶回家中待產、坐月子,最後生下一名中度身心障礙罹有自閉症的男嬰,要求妻子將他當成親生的扶養。妻子隱忍將男嬰養大成人、照顧公婆,卻發現丈夫繼續偷吃其他女人小芬(化名)長達9年,讓她相當崩潰,邊上香邊哭問老天「為什麼要這樣對我?」,除了和丈夫協議離婚外,也將外遇的兩人告上法院。台南地院審理,判人夫侵害配偶權要賠30萬,但無證據顯示小芬知道人夫有家室,判她免賠。

判決指出,曾擔任幼稚園、國小代課老師的正宮指控,丈夫在2007年間外遇把未成年少女肚子搞大,快要臨盆前將少女帶回家中照顧,希望孩子出生後,正宮會待小孩如親生。正宮雖震驚萬分,但為了維護家庭圓滿,也覺得嬰孩無辜,又考量年邁的公婆需要她全日照顧,隱忍讓少女住下,直到少女生完小孩、坐完月子,還親自送少女到車站坐車離開台南,並將這名有中度身心障礙的自閉症男嬰辛苦帶大。

不料丈夫口口聲聲說不會再犯,卻經常深夜才回家,還花了1100萬元買了台南一處房產,和另名女人小芬同居,並出資讓小芬開店經營美容美髮。直到正宮要修家中冰箱,聯絡家電維修事宜時,發現冰箱是丈夫拿小芬的會員卡買的,進而發現小芬對外以她丈夫的老婆自居,追問之下,丈夫才坦承和小芬交往9年,讓正宮晴天霹靂,除了和他商議離婚,也將兩人告上法院求償80萬元。

全案審理時,人夫否認外遇,表示和小芬於2013年承攬工程認識,相識9年都只是朋友,並未同居或發生性行為。小芬則表示她向人夫租屋,因人夫愛慕她並隱藏已婚身分,兩人才交往,知道他已婚就分手了。

法官審視正宮質問丈夫的對話,正宮說「我每上一次香,我哭一次,我問天,你為什麼要這樣對我?幾年了?○○○都16歲了」、「我努力接受孩子,然後你再去外面養其他女人」,人夫答「9年」、「沒什麼包養,人家也是自食其力」,並頻頻對正宮道歉,雖無法證明人夫和小娟同居、上床,但已足證兩人超越正常男女關係,判人夫要賠30萬。另因無證據顯示小芬知道人夫已婚,判她免賠。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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