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前雲林縣議員顏旭懋組運毒470公斤 遭判無期徒刑定讞

▲▼ 雲林縣議員顏旭懋提供1500萬走私安毒入境,屏檢今起訴。(圖/翻拍顏旭懋臉書)

▲雲林縣前議員顏旭懋販毒,遭判無期徒刑定讞。(圖/翻拍顏旭懋臉書)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民進黨前雲林縣議員顏旭懋,2021年間組成跨國販毒集團,由漁船自海外運輸640公斤、市價高達4億元的安非他命毒品進入台灣,檢調估計有超過530公斤的毒品已經流入市面。一二審均將他重判無期徒刑,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定讞。

顏旭懋(48歲)為雲林土生土長的在地人,加入民進黨多年,曾經擔任曾任土庫鎮鎮民代表,在2014年底選上雲林縣議員,4年後成功連任,但因本案遭起訴後,被民進黨火速開除黨籍。

而檢調單位2021年間追查屏東漁船「祥勇6號」、「漁百財9號」運毒案件時,查出當時兩艘船的船東陳耀華、船長莊啟義,與顏旭懋合謀運毒,由顏旭懋出資、陳男供船、莊男開船的方式,到東沙海域與不知名人士接頭,取得38包,共計610公斤、毛重470公斤的安非他命毒品,並由屏東的漁港入境台灣,毒品也大量流入市面。

檢調單位查獲屬實後,2022年間對顏旭懋等人提起公訴。法院審理時,顏男否認犯罪,但根據檢調單位跟監的電話錄音,法院仍認定顏男等人有罪,考量顏男犯後態度惡劣、飾詞狡辯,又身為公眾人物,一二審法院均將他重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並追徵犯罪所得2億750萬元。

全案再經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二審高雄高分院的判決並無違誤,因此日前駁回上訴,顏旭懋遭判無期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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