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妹太愛這一味!香腸塞玩偶藏行李返台 觸防疫禁令罰10萬

▲▼新北1名國中女學生從對岸夾帶豬肉製品回台被查獲,因違反非洲豬瘟防疫規定被裁罰10萬元,父母出面處理。(圖/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

▲新北1名國中女學生從大陸夾帶豬肉製品回台被查獲,因違反非洲豬瘟防疫規定被裁罰10萬元,父母出面處理。(圖/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新北市1名國中女學生去年(2023年)暑假跟父母到大陸探親,搭機返抵桃園機場,被防疫犬聞到行李飄出肉味,一查發現她夾帶逾1公斤的香腸、肉乾等物沒申報、違反非洲豬瘟防疫規定,幸因她未滿18歲,罰鍰減半為10萬元,但因家境不好付不起,被移送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強制執行,少女父母到案協商,獲准月付3000元分期繳清。

本件是新北分署首度執行未成年人從疫區夾帶肉品入境受罰案例,少女的母親是陸配,去年暑假全家到大陸母親娘家作客,8月7日搭機回台抵達桃園機場,經防疫犬嗅聞行李攔查,發現她夾帶豬肉香腸、牛肉乾、鴨肉與雞爪共1.1公斤多,被移送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桃園分署裁罰。

▲▼新北1名國中女學生從對岸夾帶豬肉製品回台被查獲,因違反非洲豬瘟防疫規定被裁罰10萬元,父母出面處理。(圖/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

▲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小常識,說明未成年人若被移送強制執行,法定代理人須負連帶責任。(圖/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

我國目前仍將中國大陸地區列為非洲豬瘟疫區,3年內初次被查獲從疫區違規攜帶豬肉製品入境且沒先申報,要罰鍰20萬元,第2次違規可直接裁罰100萬元,少女初次被查獲,因未滿18歲,依《行政罰法》規定得減輕處罰,因此被減半裁罰10萬元。

少女與家長逾期沒繳罰鍰,被移送新北分署強制執行,少女父母接獲通知,日前到新北分署協商分期付款。少女母親說大陸親友送女兒很多愛吃的香腸,不料女兒瞞著他們留下一些塞進玩偶偷藏在行李裡,想帶回台灣慢慢吃,結果闖下大禍,罰鍰對家庭經濟造成不小的負擔。

▲▼新北1名國中女學生從對岸夾帶豬肉製品回台被查獲,因違反非洲豬瘟防疫規定被裁罰10萬元,父母出面處理。(圖/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

▲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小常識,說明未成年人若被移送強制執行,法定代理人須負連帶責任。(圖/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

少女母親說身為家長,有義務替女兒處理,只是她擔任清潔工、老公已退休,每月僅能繳納3000元,新北分署同意少女母親所提條件,但要求少女母親立擔保書作保。

新北分署並呼籲民眾注意非洲豬瘟疫情尚未絕跡,稍有不慎即可能出現破口,殃及國內經濟及全民健康,尤其年關將近,國人出入境頻仍,自海外回台應注意所攜帶食物是否屬應申報檢疫的產品,以免受罰被移送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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