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遭攔查「無照+酒駕」 他無奈:12小時前吃燒酒雞、薑母鴨

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北市警中正二分局廈門街派出所警員,2023年聖誕節當天上午執行路檢勤務,在停等紅綠燈時攔查騎士,發現該名騎士沒有駕照,立刻要求其下車準備開單,但又聞到其身上有濃厚酒味,立刻實施酒測,酒測值為0.3;騎士表示,平安夜當天喝了薑母鴨、燒酒雞等摻有酒精的食補,沒想到隔12個小時竟然還有酒味。

去年12月25日上午7時許,廈門街派出所警員李季霖在北市羅斯福路二段、和平西路口執行路檢勤務,發現1名40歲的游姓騎士精神恍惚,立刻要求其停到路邊進行攔查,發現游男駕照遭到註銷,正準備製單舉發,言談中卻發現游散發出些許酒味。

▲▼2023年12月24日平安夜下午喝燒酒雞配啤酒進補,他隔12小時騎車上班,酒測還超標。(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平安夜下午喝燒酒雞配啤酒進補,游姓騎士隔12小時騎車上班,酒測仍超標。(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警方立刻要求游男配合接受檢查,測得其酒測值為0.3,游男不可思議表示,24日平安夜當天下午2時許,因為天氣寒冷所以與朋友喝了燒酒雞、薑母鴨等摻有米酒調味的食補,並配上啤酒,但在晚上6時許就結束,不再飲酒,沒想到超過12小時還是酒測值超標。

▲▼2023年12月24日平安夜下午喝燒酒雞配啤酒進補,他隔12小時騎車上班,酒測還超標。(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游姓騎士無照駕駛被攔查,結果酒測值達0.3超標。(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游男雖然無奈,也只能配合警方返回派出所,訊後除了被開單告發無照駕駛,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可處新台幣6千元以上2.4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且還因酒駕被依照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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