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用水泥「封堵」婆婆壽穴!名字也抹去 被告上法庭賠2萬

▲▼墓葬,喪葬,葬儀,墳墓,墓園,挖墳,開棺,民俗,習俗。(圖/視覺中國CFP)

▲中國傳統文化中對墓葬習俗十分重視。(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視覺中國CFP)

記者蔡儀潔/綜合報導

婆媳矛盾時有發生,上海一名婆婆就發現自己的壽穴(人還活著的時候,預先為自己造好的墓穴),被兒媳婦用水泥封住並抹去墓碑上的壽名,氣得她心思郁積、茶飯不思,決定將此事告上法院,最終獲賠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人民幣,下同,約新台幣2.1萬元)。

據《澎湃新聞》報導,法院指出,王老太太的丈夫和大兒子早年去世,小兒子為了讓母親能與他們合葬,購置了一塊三穴墓地,其中一空穴留給母親日後落葬,並在墓碑上龕好壽名。

不過,王老太太在有一年冬至掃墓時,發現空置的壽穴竟被水泥封掉,墓碑上的壽名也被抹去。經與墓地管理處複實,發現居然是胡姓小兒媳做的。

原來,王老太太和胡姓兒媳曾因動遷利益分割問題心生嫌隙,心有埋怨的小兒媳選擇「鎖喉壽穴」出氣。得知此事後,王老太太心思郁積、茶飯不思,精神上受到嚴重傷害,決定向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購墓、立碑等行為是民間習俗,符合公序良俗,應予法律保護。因該墓為三穴墓地,原墓碑文字已清楚表明是王老太太及丈夫、大兒子的合葬墓地,使用人、用途均是特定的,具有排他性,儘管王老太太尚健在,但在一般情況下,不能隨意變動這種特定性。

法院接著指出,胡女的行為已經構成對王老太太享有的墓地使用權的侵害,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將該墓地恢復原狀;同時,墓地的使用權具有特定人格象徵意義,胡女的行為明顯侵犯了王老太太的精神利益,故酌定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法院判決後,雙方均未上訴,案件目前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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