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成網咖「餐飲衛生安全」出包 2家「肉品標示不合格」各罰3萬

▲▼       網咖      。(圖/記者項瀚攝)

▲消保處調查發現,高達7成網咖的餐飲衛生安全不合格。照片與本事件無關。(圖/記者項瀚攝)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為了解網咖管理與安全問題,行政院消保處與7縣市消保官與主管機關針對17家網咖進行查核,並在今(20日)公布結果。消保處指出,在「商業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查核事項全數合格,但在「餐飲衛生安全」部分則有12家不合格,比例高達7成,狀況包括環境或器材不潔、食材未離地放置等,另有2家網咖因標示肉品不合格,各被裁罰3萬元。

隨著網路及手機普及,曾經風靡的網咖文化逐漸沒落,網咖營業型態也有轉變,提供包廂休息及餐飲服務者漸多,且有許多青少年進出網咖。為完整瞭解國內網咖管理情況、公共安全及食品安全,行政院消保處在今年8到9月間,會同北北宜桃中南高等7個地方政府消保官及相關主管機關,針對網咖「商業管理、觀光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建築物公共安全、餐飲衛生安全」等項目進行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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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處今天公布查核結果,消保處表示,在商業管理及消防安全查核為全數合格,在觀光管理部分,所有網咖業者均未有經營旅宿業行為;至於建築物公共安全,有1家網咖逃生門未裝設門弓器不合格,經主管機關複查後改善完成。

至於餐飲衛生安全部分,則共12家不合格,比例高達7成。其中11家為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初查不合格,還有2家為食品標示查核不合格。不合格狀況包括:環境或器材不潔、無餐飲從業人員體檢報告、食材未離地放置、無病媒防治紀錄等。

另有2家網咖因食品標示不合格,包括新北健元網路公司、新北冠紘科技公司,兩家,因為使用未標示牛肉、豬肉原料產地與未標示雞塊使用重組肉,各被裁罰3萬元整。

消保處指出,針對這次查核發現缺失,在行政院消保會第84次會議決議,請衛生福利部加強網咖業者餐飲衛生安全查核,提升業者自主管理能力,並將網咖餐飲服務納入聯合稽查項目,後續稽查如發現違規事項,仍應儘速依法處理;同時請內政部加強督導地方政府都計、建管、消防等單位落實管理查核,有效提升網咖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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