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嗆維安警「舔美國的公務員」獲無罪 中正二分局:尊重判決

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北市警中正二分局南海派出所轄區負責總統官邸維安,今年4月,總統蔡英文車隊準備返回寓所前,警方在執行道路警衛安全維護時,1名女子在現場以手機拍攝,南海所所長以及另名警員上前勸說離開,女子竟對2人辱罵難堪字眼,當場遭警方壓制逮人,女子被起訴,法院卻認為不構成侮辱公務員、判決無罪,警方則指出, 對於法院判決結果表示尊重。

據悉,54歲的劉姓女子4月16日到北市愛國西路、重慶南路口,以手機拍攝警方正在執行特種勤務,劉女與28歲的賴姓所長以及另名警員發生口角,主要係因所長以及警員上前盤查了解她拍照原因,劉女拒絕配合,正巧總統蔡英文車隊也準備經過,所以先將她請往一旁的意見表達區。

▲▼女子出言辱罵警員,最後卻遭法官判處無罪原因曝光。(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女子出言辱罵警員。(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警方指出,當時劉女非但不配合警方移置,且還在管制區內拍攝,擔心造成維安問題,警方依法請劉女到表達區,但劉女卻出言罵警員「舔美國XX的中華民國公務員」、「你現在的作為是孬種」、「畜生」、「講難聽一點跟強姦犯沒什麼兩樣」,最後依照侮辱公務員將劉女移送法辦。

據了解,當天主要是在執行總統蔡英文車隊準備返回寓所的維安工作,警員將劉女請到意見表達區卻遭辱罵;劉女出庭表示,當時站立的地方沒有禁止標示,且也有警方說可以站在那裡,否認有辱罵警員的狀況。

▲▼女子出言辱罵警員,最後卻遭法官判處無罪原因曝光。(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總統車隊即將抵達,女子不聽勸移置表達區出言辱罵警員,法官判無罪。(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法官指出,劉女雖然在管制區內拍攝,但依特種勤務條例規定,特勤人員對安全維護區內人員的查驗或管制,應以有必要性為限,又因為劉女不滿被盤查身分、又被要求至意見表達區,拒絕配合遭警方逮捕,才會出言不遜責備警員,認為不構成侮辱公務員罪,判決無罪。

針對判決結果,北市警局中正第二分局表示尊重,但呼籲民眾如遇警方於路口執法時,如有需求得向警方請求協助,並以理性進行溝通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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