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讚小王下面「我喜歡」 人夫見外遇對話氣炸...提告結果曝

▲桃園市鄭姓男子去年1月間與邱姓妻子辦理新生兒登記時,鄭卻在戶所內怒嗆「她外遇耶,然後這個小孩要我認」等語,遭邱妻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丈夫發現妻子與小王鹹濕對話。(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劉人豪/新北報導

新北一名人夫,無意間發現妻子與小王的曖昧對話,內容寫著「幹嘛不射」、「大,長,我喜歡」、「我想插前面,不要後面」、「你一下就高潮了」等內容,讓人夫火大提告,法院審理後判小王應給付人夫30萬元。

判決書指出,人夫發現妻子臉書上與小王有曖昧對話,妻子:「因為我沒上去嗎?還是說因為我生過小孩的關係」,小王:「但是吹得很舒服這個是真的」、「我的算大嗎?」,妻子:「某一任跟你一樣,持久長度一樣大,哈哈哈」,小王:「昨天算久嗎?」,妻子:「沒有耶,你又沒射」、小王:「這樣算大嗎?」,妻子:「幹嘛不射」、「大,長,我喜歡」,「我想插前面,不要後面」,小王:「你一下就高潮了」,妻子:「不過跟你舌吻感覺很好」,小王:「我渣男ㄟ」,人夫不滿2人有通姦事實甚明,侵害配偶權,提告求償60萬元。

小王表示,不否認和人妻發生性行為,但看臉書對話的採證行為,手段已逾越比例原則,不具證據能力。

新北地方法院審酌,小王明知人妻是有配偶之人,仍發生性行為,侵害配偶權,破壞人夫婚姻生活,判小王應應給付人夫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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