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恐怖吉普車「慢速飄移」幼童手握方向盤 警:最高可罰3000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有民眾投稿影片指出,在屏東內埔工業區發現有車輛行車方向不穩定,一看竟是讓幼童坐在腿上接觸方向盤,內埔警方表示,這種行為已違反規定,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3項規定,處駕駛人新臺幣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表示,這種行為已違反規定,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3項規定,處駕駛人新臺幣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內埔警分局表示,孩子年齡在 2 歲以下,建議使用「後向式安全座椅」,保護孩子未發育完全的頸椎。依據現行法規,不到1歲或10公斤的小寶寶,選擇嬰兒臥床或後向的座椅;1到4歲,體重10至18公斤的幼童,要用幼童的安全座椅;4到12歲或18至36公斤的孩子,視體型選擇學童座椅或增高墊,體型較大的孩子可以直接用安全帶。違反規定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3項規定,處駕駛人新臺幣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幼童手握方向盤             。(圖/屏東小鎮資訊提供)

▲幼童手握方向盤 。(圖/屏東小鎮資訊提供)

警方說,安裝安全座椅時,家長們可以記住四個字的簡單口訣:「後、安、固、指」。「後」,就是要放在車的後座;「安」,按照說明書安裝;「固」,安好後確認它穩穩固定;「指」,繫緊安全帶,但要保留一指的空隙。

內埔警分局長郭譯隆表示,更提醒,常有家長認為,只是離家 10 分鐘的車程,抱在前座更方便省事,事實上意外更常發生在人們大意的一瞬間。,為了自家寶貝安全,無論行車距離多短,都要好好讓寶貝坐在安全座椅上,並確保安全座椅正確安裝,以守護孩子的乘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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