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女友共謀!海陸士官長浮報採購案金額 貪污9.6萬元判2年

▲▼高雄橋頭地院。(圖/翻攝Google Map)

▲高雄橋頭地院。(圖/翻攝Google Maps)

文/中央社

海軍陸戰隊學校邱姓士官長與黃姓女友共謀,由黃女設立獨資商號,再教唆張姓下屬和林姓士官向黃女採購用品,藉此浮報價格牟利9萬6000多元。橋頭地院依貪污等罪判邱男2年。

橋頭地方法院審理時,邱男等被告坦承犯行,合議庭審酌除了邱男曾因酒駕案遭判刑有前科,其餘黃女、張男、林男均無前科,且坦承犯行、犯罪情節輕微,據此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判邱男2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黃女判1年半,褫奪公權2年,緩刑4年,並應接受法治教育;林男判1年,褫奪公權2年,緩刑2年。

至於張男和其配偶,則因在檢調發現前就已主動向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自首,且繳回犯罪所得新台幣4萬元,符合自首減刑要件,因此2人均獲免刑。

判決指出,在海軍陸戰隊學校教務處體育組擔任體育士官長的邱男和海軍新兵訓練中心體育士張男、海軍保修指揮部士官林男均是在所屬單位經辦小額採購業務。

邱男利用採購職務之便,民國110年與黃女共謀,由黃女申設獨資商號「創誌生活實業社」,再由邱男向所屬服役單位推薦黃女的獨資商號作為採購案供應廠商,同時也與張男、林男打好關係。

4人從所屬服役單位獲悉軍方打算採購商品後,先在網路上詢價、低價訂貨購入相關商品,再以「創誌生活實業社」名義與軍方承辦人員聯繫,藉此浮報不合理價格或數量出售牟利,不法獲利初估約9萬6000多元。

直到張男與其配偶良心不安,在軍方和檢調人員發現前,即主動向高雄市調處自首,全案因此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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