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妳很久了」送繼女回家...卻進摩鐵硬上 狼父下場曝!

▲桃園市某名男子於2020年7月趁接送繼女返家時竟直接上摩鐵,還說「我喜歡妳很久啦」,不顧繼女身體不適仍硬上性侵得逞。(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桃園市某名男子於2020年7月趁接送繼女返家時竟直接上摩鐵,還說「我喜歡妳很久啦」,不顧繼女身體不適仍硬上性侵得逞。(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一名男子於2020年7月間因繼女身體不適,佯稱要送其返家,卻開車直接上摩鐵,不顧繼女身體不適仍在其耳邊說「我喜歡妳很久啦、我已經忍很久了」等語,繼女雖極力反抗仍硬上性侵得逞,事後繼女向友人與母親哭訴,才接露男子惡行;桃園地院審理時,男子矢口否認犯行,法官根據檢警調閱相關證據確認男子犯行,審結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6年8月,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這名男子與妻子、繼女與兒子等同住,男子平時在工地工作,繼女因國中畢業準備升高中,也到工地幫忙打工賺零用錢,2020年7月20日中午12時許,未滿16歲的繼女因身體不適,工地主任建議其返家休息,男子獲悉後開車載其返家,結果竟直接開車到摩鐵,不顧繼女反抗,強行性侵得逞,事後一度對其道歉,「並希望這件事情不要跟別人講」,繼女事後向友人與母親哭訴揭露男子惡行,其母事後帶女兒到醫院驗傷並向警方報案提告,桃園地檢署複訊後依家暴妨害性自主案件將男子起訴。

桃園地院審理時,被害少女指稱,繼父在汽車旅館抱著自己說「已經喜歡你很久了、我已經忍很久了」,隨即用身體壓住自己性侵得逞,事後還跪著說「我錯了,這件事情不要跟別人講」。被告則否認強制性交,辯稱沒載繼女到汽車旅館,也沒有性交。

法官認定男子犯行明確,被告為少女之繼父,與少女為同住之直系姻親,本應對其善加照護教養,僅為圖滿足一己性慾,即悖逆人倫,無視其生理心智尚未發育完全,對少女為強制性交之犯行,造成其永難抹滅之身心創傷,實應嚴懲不貸;再酌以被告犯後未能坦承犯行之態度,考量迄未獲取少女之諒解或實際賠償損害,審結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6年8月,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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