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中醫硃砂毒害46人釀1死 被害家屬認判決太輕必提上訴

▲▼             。(圖/資料照)

▲盛唐中醫2020年爆發鉛中毒案。(圖/資料照)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中市盛唐、九褔中醫鉛中毒案,歷經2年多審理,台中地院15日判決盛唐中醫負責人呂世明(後改名為呂志霖)7年6月、九褔負責人洪彰宏7年2月、藥商歐國樑6年,可上訴。被害家屬國民黨台中市黨部前主委陳明振認為判決太輕,無法與受害人長期傷害相比擬,一定會提起上訴。

陳明振妻子罹患乳癌,聽聞盛唐中醫醫術高明,上門求診調理身體,未料服用的中藥處方內含禁藥硃砂,導致妻子重金屬鉛中毒,陳明振曾於受訪悲憤表示「他竟天天餵毒給妻子而不知。」

今天判決出爐,陳明振指出在法庭最後的辯論庭中,對方律師稱本案告訴人與家屬運用政治力介入、告訴人要求高達6億元賠償金獅子大開口、鉛中毒只要多喝兩瓶牛奶就可解毒等語,這些言論在被害人耳中聽來無異是第二次傷害。

受害人林美雲說,她與先生退休多年,平民百姓何來政治力介入?求償6億元之說更是違背事實,在消基會協調和解時,加害人僅願提出5萬元賠償,他們從未提出任何賠償金數目,何來6億之說?如果鉛中毒以兩瓶牛奶即可解毒,請加害人同樣服用一樣份量硃砂與鉛丹後,服用兩瓶牛奶看看能否解毒?

陳明振表示,受害人的身體已經受到不可逆的傷害,無論是心理上或生理上,迄今仍然飽受鉛中毒後遺症的荼毒,加害人判刑7年6月,可是被害人身體的苦難不是10年、20年可以解脫的。他們尊重法官的判決,但是加害人一定會再提上訴,我們期待在漫長的司法訴訟過程,不要淪為「一審重判,二審輕判,三審無罪釋放」的結局!

陳明振說,迄今受害人有2位已經過世,其中1名56歲女病患癌症轉移,嚴重腹水、腳趾發黑腫脹,來不及等到賠償就病逝,另一名5歲的小女童今年已經8歲,病況仍然一直沒有改善,期待加害人能真的受到應有的懲罰,以儆效尤,對坊間不遵守醫療規定投放禁藥,假善意醫療之名行投放禁藥之實的醫療行為,不會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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