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誰拔槍快」警下秒槍指同事!追訴期滿前被依恐嚇罪起訴

▲▼ 北投分局。(圖/記者黃宥寧攝)

▲北投警分局陳姓警員10年前在關渡派出所拔槍、拉動滑套對著余姓同事,所幸被制止僅遭處分申誡,日前被依恐嚇罪起訴。(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投警分局陳姓警員,10年前任職關渡派出所警員,在辦公室與余姓同事發生口角,竟拔出警槍後拉動滑套,並持槍對著余員,所幸遭其他員警制止,當年也依行政調查,2員警遭處分申誡,但全案未停息,日前因民眾檢舉,分局趕在追訴期期滿移送。士林地檢署火速偵結,依恐嚇罪起訴陳員並建請法院加重其刑。

陳員偵查時說,2013年間,余姓警員因違規使用機車而有登載不實的問題,他要做其筆錄,豈料,余就嗆「看誰拔槍快」因當時在偵查犯罪害怕余拔槍,所以有提升武力拔槍,目的不是要恐嚇余員。

余員則說,10年前陳員質疑他騎乘尚未分發的新警用機車,2人爆發口角,他才會說「不然看誰拔槍比較快」,陳就拔槍拉滑套,並將槍口對準他,他當下也嚇壞趕緊閃到一旁,視線也不敢對著陳,後來廖姓同仁就跑來把槍搶走。

廖姓警員作證說,2人爭吵時他在現場,並看到陳將槍指向前下方並拉槍機滑套,他看到後當場愣住,就上前對陳說「你在幹什麼」並把陳的槍取走。

檢方根據監視器畫面發現,陳往余方向走,並以右手從身體右後方取出警槍後,左手拉滑套,並將槍舉起指向前下方,余原站在陳前方,立即往右方閃避,依證人證述、監視器畫面等,認陳身為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機會,故意犯恐嚇罪,除依法起訴外,也建請法院加重其刑。

陳姓警員從警數十年都在北投警分局多個派出所服務,目前為竹子湖派出所員警,但他從今年7月因故請假迄今已1個多月,而當年發生「荒腔走板拔槍案」經行政調查後,陳員2支申誡、余員則1支申誡;舊案會再度被重提也是因有民眾檢舉,北投警分局趕在追訴期滿前,火速函送檢方。

對此,北投警分局表示,本案是民眾檢舉102年本分局員警不當使用警槍的妨害自由案,分局依法進行調查及函請地檢署指揮偵辦,經士林地檢署偵查後以恐嚇危害安全罪嫌起訴,分局後續將等審理結果從嚴追究考核監督不周責任,以維風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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