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創處長SM成癮!曝她夠敢玩 網驚見「小三泳裝辣照瘋傳」

▲群創進軍衛星通訊!展出液晶平板天線 董座洪進揚:產業看旺到明年。(圖/記者姚惠茹攝)

▲群創許姓處長自爆劈腿3女。(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網搜小組/劉維榛報導

一名任職群創許姓處長自爆出軌,甚至公開3女私照,更坦言「用身體來換取資訊」,以及與其中1女拍下大量性愛影片。如今有網友循線查出一名小三個人泳裝照,且在LINE群組瘋傳。而目前許男與3女臉書已關閉,呼籲各界轉傳不雅照供公眾瀏覽、散播性私密影像、裸照都是犯罪行為。

許男在臉書自毀式爆料婚外情,提到自己多年來與公司供應商、客戶亂搞男女關係,其中一位離婚女夠敢玩,「我買了超過角色扮演、SM、各式情趣用品」。許男還爆料性癖好,跟她拍攝多部性愛影片「連要刪除都要花上一小時才刪得完,就知道檔案多大」、「各式道具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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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其他2女皆已婚,一位透過公司開會時,「帶去吃飯開房間」,或是利用台北出差安排兩天一夜遊;另一位則是多年前供應商,「雖然已婚,但我還是不放過可以玩的機會」。

如今,一名自稱「許姓處長前上司」的人出面爆料,其實許男過往擔任工程師時,就已有類似惡習,他在離職前曾嚴正警告。接著表示,這起風波導火線全因這位處長的外遇對象懷孕生子,想藉機逼走正宮,沒想到許男跟元配談離婚因贍養費撕破臉,元配興起玉石俱焚念頭。

目前許男與3女已緊急關閉臉書,但相關資訊被網友截圖備份,甚至在LINE群組瘋傳,還有人循線查出一位劈腿女員工的泳裝照,未經證實的私照與個資遭非法傳播。

▲▼LINE,手機,貼圖(圖/記者劉維榛攝)

▲LINE轉傳不雅照,小心也會觸犯刑法。(示意圖/記者劉維榛攝)

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廖芳萱律師表示,許姓處長的發文,因公開3名女子的姓名、電話等個人資訊,已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若該文是正宮未經許男同意發的,就涉及妨害電腦使用罪。

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而違反第6條第1項、第15條、第16條、第19條、第20條第1項規定,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第21條限制國際傳輸之命令或處分足生損害於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妨害電腦使用部分,據《刑法》第358條,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

值得注意的是,性愛影片、私密照片都是屬於《刑法》規定「猥褻物品」的範圍,凡是在網路上播送這類畫面、提供檔案讓網友下載,或是將檔案透過訊息、LINE、電子郵件等方式再傳送給他人,都會觸犯《刑法》第235條的散布猥褻物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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