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用身體換資訊!群創處長公布3女個資 律師直言「已觸法」

▲群創進軍衛星通訊!展出液晶平板天線 董座洪進揚:產業看旺到明年。(圖/記者姚惠茹攝)

▲群創。(圖/記者姚惠茹攝)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科技大廠群創(3481)爆出桃色糾紛,公司內一名已婚的許姓處長自爆「劈腿3女」,還將3名女業務的姓名、電話及相處過程發布,引起網友討論。對此,律師廖芳萱表示,許男PO文的內容已違反個資法,若是正宮發的就涉嫌電腦使用罪。

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廖芳萱律師表示,許姓處長的發文,因公開3名女子的姓名、電話等個人資訊,已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若該文是正宮未經許男同意發的,就涉及妨害電腦使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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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而違反第6條第1項、第15條、第16條、第19條、第20條第1項規定,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第21條限制國際傳輸之命令或處分足生損害於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妨害電腦使用部分,據《刑法》第358條,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

回顧此案,許姓處長16日發文表示,他跟妻子結婚多年但價值觀落差太大、無法溝通,因此多年以來都跟公司供應商、客戶亂搞男女關係,時間還會重疊並持續至今,「我對不起公司,利用職務之便,知道那些供應商為了打探公司消息用身體來換取資訊」。

許姓處長列出3名女子,分別為一名離婚單親媽嗎、兩名已婚有孩子的人妻,並在問內介紹與3女的情趣事項,還透露會以上課、出差兩天一夜等方式外遇,「我同時欺騙多人跟不從人同時交往,我很該死,上面電話都是真的,都可以打去問」。此外,許姓處長、3名女子事後都將臉書關閉,未對外再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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