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新人突分手 男方母怒討38萬連「八寶粥」也要還

▲▼ 伴娘,婚禮,結婚,宴客,捧花,禮服,婚紗。(圖/CFP)

▲準新人結婚前突然分手,男方母親怒討錢連「八寶粥」也要還。(示意圖/CFP)

實習記者高語璠/綜合報導

大陸一對戀人即將走進婚禮殿堂,但在婚禮前夕,女方因瑣事與男方分手,男方母親要求退還所有的婚禮開銷,包括給女方買的「八寶粥」,女方卻認為有些東西是贈與無需退還,最後男方家長直接鬧上法庭。

據《頭條新聞》報導,這件事發生在上海青浦,一對新人在婚前因瑣事分手,男方母親深感不滿,決定將女方告上法庭,要求當初給的所有款物都需歸還,討回拍攝婚紗照、購買三金和喜糖以及各種禮品的費用,連「八寶粥」也要討回,總計9萬多元人民幣(約38萬新台幣)。

男方母親說,曾在女方生日、見家長以及參加女方姊姊婚禮時都有以轉帳的方式包紅包,還說,如果送給女方的禮品被吃掉了,應該把相對應的金額歸還給她,目前女方還有3萬餘元(約12萬新台幣)要歸還。

女方稱,男方給的錢款、物品大部分屬於贈與,已經將三金歸還給男方,自己並不需要再歸還其餘錢款。

法官表示,男方母親在女方生日以及女方姊姊結婚給的紅包屬於贈與;佈置婚禮所花費的費用,為男女雙方共同使用的部分,需根據實際使用及消耗情況,視情而定;給女方親屬的錢款,跟結婚姻有直接相關,應當屬於彩禮。經過法官釋法明理,男方母親達成調解協議,女方當庭歸還男方母親8000元(約3萬元)。

看完報導的網友在底下留言,「女生選擇分手是對的」、「還好沒結婚,即使結婚了,也是處處被算計」、「這種人家也配娶媳婦,她兒子打一輩子光棍最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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