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男派出所「雙刀襲警」被開6槍!判7年喊關太久:我有懺悔

▲▼台南男持雙刀砍警,遭警狂開13槍,身中5槍被捕送醫。(圖/記者林悅翻攝)

▲吳男因為在派出所持雙刀襲警,被依照殺人未遂罪判7年有期徒刑,他提起上訴,認為自己有懺悔,希望法院輕判。(資料照/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南市45歲的男子吳常州去年8月衝入派出所,持雙刀意圖攻擊員警,結果導致身中6槍,還被依照殺人未遂罪判刑7年。吳男不滿一審判決過重,提起上訴,也表達了懺悔之意,希望能夠輕判,不過上訴被二審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回顧整起案件,吳常州2022年8月26日下午走進台南市警學甲分局宅港派出所,先是向值班員警表示「吹一下冷氣」,接著開始抱怨朋友因為酒駕被送辦的過往,沒想到接著抽出預藏的雙刀,開始朝著員警追砍。

由於當時才剛發生駭人聽聞的台南雙警遇襲命案,時任內政部長的徐國勇呼籲員警「大膽用槍」,因此值班的李姓員警先是口頭制止、對空鳴槍,眼見吳男仍持續拿雙刀逼近、揮舞,於是立刻朝對方的手部、腳部等非要害部位開槍,一共有6發子彈打中。

▲▼台南男持雙刀砍警,遭警狂開13槍。(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吳男手持雙刀朝李姓員警逼近,最後身上一共中了6槍。(圖/翻攝《記者爆料網》)

吳常州中槍後倒地,並且被員警壓制、送往醫院治療,而大膽用槍的李姓員警,也被時任台南市警察局局長方仰寧記功一次。吳常州治療後被依照殺人未遂、妨害公務及恐嚇等罪嫌送辦,2023年3月30日被依照殺人未遂罪等罪嫌,判處7年有期徒刑。

對此,吳常州感到不服,主張自己已經認罪,對犯行深感懊悔,也有懺悔之意,希望法院輕判,於是提起上訴,並且向李姓員警道歉,指稱自己酒醉,對著無冤無仇的人持刀揮砍,希望能夠獲得原諒。

不過,吳常州直到判決結束才認罪,前面的偵查、起訴階段全都否認到底,李姓員警認為犯後態度不佳,原本還想力拼無罪判決,因此沒有和解的意願,且對方也沒有找任何人來談和解。

台南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吳常州直到審判階段才認罪,就算是斟酌認罪、犯案前飲酒,也不足以動搖原審量刑的妥適性,沒有應構成撤銷的理由,且吳男犯罪未遂減輕刑度後,量處7年有期徒刑,並非至重刑度,也沒有逾越法定刑度,從輕量刑的理由也不足以動搖原判決的量刑基礎,因此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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