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3萬2買博美狗養3個月就死了 她怒告寵物店詐欺結果出爐

博美狗。(圖/取自CC0圖庫)

▲博美狗示意圖,非當事案件。(圖/取自CC0圖庫)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張姓女子今年2月間到寵物店花了3萬2000元買了一隻博美幼犬,帶回家2個禮拜後就出現咳嗽症狀,後來過了3個月,狗狗因病過世,張女認為當初寵物店就是賣不健康的狗給她,怒告寵物店蘇姓老闆娘詐欺,但檢方認為,雙方買賣時有簽訂契約,且狗狗死亡原因很多,無法證明寵物店當初出售的幼犬有問題,因此給予不起訴處分。

檢方指出,張女今年2月2日晚間8時許,在謝姓男友的陪同下,到高雄三民區某寵物店花了3萬2000元買了一隻博美幼犬,雙方也簽訂了買賣合約,但張女把幼犬帶回家養之後,才2個禮拜就開始流鼻水,送醫後狀況沒有好轉,後來也陸續有些健康的狀況,養了快3個月後,幼犬又因腹瀉不止等症狀過世。

張女認為寵物店從一開始就賣給她不健康的小狗,所以狗兒才會那麼快就病故,因此怒告寵物店的蘇姓老闆娘詐欺。
檢方偵查時,蘇姓老闆娘喊冤說,狗狗賣出前張女就已確認過健康沒有問題,但張女卻隱瞞帶狗兒去寵物餐廳吃寵物餐的情況,但幼犬只能吃軟食,而且如果她賣的狗不健康,為何張女在博美犬過世後,又多次回到她店裡打算再買其他狗?

檢察官根據雙方簽定的買賣契約,內容有提到寵物店賣出的狗只要在24小時被檢查出罹患肺炎等疾病,即可無條件更換等價幼犬,因此認定寵物店已考量出售犬隻可能不健康的情況,而且狗兒死亡的因素很多,難以認定寵物店出售的幼犬當初就有健康問題,因此偵結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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