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0隻過期烏骨雞「貼標重賣」還餵豬滅證 立崧食品惡老闆判刑

▲▼             。(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立崧食品張姓業者販售改標食品,遭判刑1年 。(圖/資料照)

記者黃資真/台中報導

立崧食品2022年10月間,遭前員工爆料涉嫌販賣過期商品,改標賣給廠商製作成420包烏骨雞,張姓業者起初否認,之後逆轉坦承犯罪,台中地院審理後,依偽造文書等罪,將張判處有期徒刑1年,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張男為立崧食品、真味鱻公司負責人,自2019年11月30日起,陸續向廠商購買將過期的烏骨雞、猴頭菇烏骨雞及紅棗人蔘烏骨雞,以及百頁豆腐、乳酪絲、花膠美人鍋等。因為無法在保存期限全數賣出,為了減少損失,張男竟動起歪腦筋,要羅姓員工等人利用松香水將有效期限塗掉後,偽造製造日期再重新將新的有效期限貼上,賣給下游廠商。

▲驚!台中食品大廠遭爆賣冷凍食品過期,改標出貨給「家樂福、丟丟妹」。(圖/L男提供)

▲前員工受不了良心譴責,決定離職揭曉公司真面目。(圖/爆料著L男提供)

不知情的廠商以每件12隻、每隻110元的價格,購入總計1440隻過期烏骨雞,並將其中420隻製成黃金蟲草百菇燉烏雞,賣給下游業者,剩餘數量因改標犯行遭檢舉曝光後,立崧主動解除買賣契約。

當時一名曾在立崧食品工作的前員工L男出面爆料此事,他有5年工作經驗,但在到職僅1年就發現老闆會將過期食品重新貼標賣出,最終自己受不了良心譴責,離職後才決定出面踢爆。

而張男得知遭檢舉後,竟指使游姓駕駛將解約未售出的1080隻烏骨雞、40箱百頁豆腐、31箱乳酪絲、84箱花膠美人鍋載往另家食品公司藏放,再由另名不知情的司機載到畜牧場,作為豬隻飼料。張男還在事後受訪時,喊冤說是被前員工挾怨報復。

但台中地檢署展開查緝行動後,確認張男改標販售過期食品為事實,張也終於吐露實情,坦承犯案,遭到起訴。台中地院日前依偽造文書等罪,合併判處1年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羅姓員工也因坦承犯案,依偽造文書罪等處4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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