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騎士「走斑馬線」遭左轉車擊落 歸仁分局回應了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有網友在網路社群PO出1段行車紀錄器影片,內容是26日下午台南市仁德區中正路二段和北保路交叉路口發生1起車禍,1部機車行駛人行道要穿越馬路,被一輛左轉彎自小客車不慎撞上,造成機車騎士人車倒地,歸仁分局指出,本案警方尚未接獲報案,機車違規行駛人行道可罰600-1800元。

▲台南市仁德區中正路二段和北保路交叉路口,1部機車行駛人行道要穿越馬路,被一輛左轉彎自小客車不慎撞上,造成機車騎士人車倒地。(圖/翻攝自WoWtchout - 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下同)

▲台南市仁德區中正路二段和北保路交叉路口,1部機車行駛人行道要穿越馬路,被一輛左轉彎自小客車不慎撞上,造成機車騎士人車倒地。(圖/翻攝自WoWtchout - 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下同)

▲台南市仁德區中正路二段和北保路交叉路口,1部機車行駛人行道要穿越馬路,被一輛左轉彎自小客車不慎撞上,造成機車騎士人車倒地。(圖/翻攝自WoWtchout - 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下同)

歸仁分局指出,有關仁德區中正路2段與北保路口7-11興文門市前車禍事故貼文,警方調查這段影片係6月26日下午在仁德區中正路2段與北保路口,一輛黑色汽車左轉彎不慎與沿行人穿越道欲過馬路之機車發生碰撞之交通事故,經查歸仁分局並無獲該事故之報案紀錄。

歸仁分局副分局長徐百瑄指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4項規定:「行人穿越道係指在道路上以標線劃設,供行人穿越道路之地方」。倘機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可依該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3款規定舉發,處新台幣6百元以上1千8百元以下罰鍰。

▲台南市仁德區中正路二段和北保路交叉路口,1部機車行駛人行道要穿越馬路,被一輛左轉彎自小客車不慎撞上,造成機車騎士人車倒地。(圖/翻攝自WoWtchout - 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下同)

徐百瑄副分局長說,因該車禍並無完整之報案紀錄及資料,無法確認交通事故發生原因。惟該路段平時車流量大,為防止交通事故發生,已請轄區派出所加強該路段之交通整理外;並呼籲用路人如發生交通事故,請務必打110報案,以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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