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夜闖甜美女室友房「看她熟睡手邊摸」 噁男免囚原因曝

▲▼女生睡前變美技巧。(圖/Unsplash)

▲北市沈姓男子夜闖女室友房間伸出鹹豬手侵犯。(示意圖/Unsplash)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管不住自己鹹豬手!北市1名沈姓男子覬覦女室友美貌,平常又相處融洽,竟萌生壞念頭,利用深夜之際偷闖入房內,邊看女室友酣然入夢甜美模樣,並伸手隔著內褲撫摸其下體,女室友嚇壞且不堪受辱報警提告。士林地院依乘機猥褻罪,處1年徒刑、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緩刑期間內應完成3場法治教育課程。

判決指出,2021年5月7日凌晨2時許,沈男進入女室友小愛(化名)房間內,利用小愛處於熟睡之際而不知抗拒機會,隔著內褲撫摸小愛下體,以此方式猥褻得逞,檢方依無故侵入他人住宅罪、乘機猥褻罪將沈男起訴。

沈男犯後均坦承犯行,法官審酌他是智識思慮均屬正常成年人,且與小愛為租屋處室友,彼此間相處融洽,卻為滿足一己私慾,趁小愛熟睡而不知反抗之際下手,顯見其尊重他人法益法治觀念有待加強,所為殊值非難。

合議庭考量雙方達成和解賠償,已見悔意,且小愛也同意法院從輕量刑、緩刑機會,據和解筆錄、銀行匯款回條聯等,併兼衡其犯罪動機、大學畢業,未婚,無子女,現獨居且從事餐飲業,月收入約新台幣3萬餘元,無需扶養任何人,依乘機猥褻罪,處1年徒刑、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緩刑期間內完成3場法治教育課程。

至於無故侵入他人住宅罪屬告訴乃論,雙方已達成和解,小愛也在法院言詞辯論終結前具狀撤回告訴,不另為公訴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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