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魚販」被爆整形、星國賣淫!怒告AV導演抹黃 結果竟是這樣

▲最美魚販阿澎回彰化社頭幫忙家人賣魚。(圖/記者唐詠絮攝)

▲最美魚販劉心語起訴求償,遭高院駁回。(圖/記者唐詠絮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被稱為「最美魚販」的網紅劉心語,2019年間遭媒體報導疑似整形、到新加坡賣淫。劉女不滿,認為是鬧翻的前經紀人、AV導演圤智雨爆料,因此向他起訴求償並要求登報道歉。一審未判准,劉女上訴二審,高等法院24日駁回上訴,仍未判准。可上訴。

劉心語本名劉芃秀,現年28歲,臉蛋甜美、身材火辣的她原本是護理師,後來因為協助爸媽在市場賣魚,被網友封為「最美魚販」,一炮而紅。她走紅後開始接綜藝通告、發單曲,也參加節目《全明星運動會4》,知名度水漲船高。

不過周刊媒體2019年間做出3篇報導,標題分別為「週薪20萬 最美魚販爆星國酒店打工」、「最美魚販戀情曝光 經紀人遭打裂手骨」、「最美魚販以前長這樣」,報導指稱她疑似整形,甚至曾經到新加坡度假,實際上是到花場SuperAngels 坐檯陪酒,另外也提到劉女戀情消息曝光後,疑似教唆他人毆打前經紀人圤智雨(原名郭震宇)。

劉女不滿報導內容,認為是圤智雨向周刊爆料,因此提出民事訴訟,請求名譽損失50萬元,並要求在報紙上頭版登報道歉3天。不過一審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沒有直接證據證明郭男爆料,因此駁回劉女請求。劉女上訴第二審。

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傳喚周刊的撰稿記者,記者當時否認消息來源就是郭男;此外,高院也傳喚其他相關人作證,均無法證明郭男就是爆料者。全案於24日宣判,高院仍駁回劉女上訴,本案仍可上訴第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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