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版SOD!媳婦「嘴對嘴」安慰公公  綠夫目睹崩潰怒告老爸

▲▼情侶,同居,吵架,夫妻,冷戰。(圖/取自免費圖庫xframe)

▲新北一名人妻疫情期間在家和公公擁吻,被丈夫開門撞見。(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xframe)

記者郭玗潔/新北報導

新北一名人妻在疫情嚴峻時期,在家和公公譜出戀情,兩人擁抱熱吻時,不巧被回家的丈夫撞見,人妻雖辯稱「只是安慰公公沒什麼意思」,公公最後也搬出家裡,但兩人還是持續到河濱公園散步約會,讓丈夫心死向人妻提出離婚,也怒告自己的父親求償60萬元。新北地院審理,認為公公和兒媳婦親吻擁抱,已侵害配偶權,判他要賠兒子15萬元。

人夫表示,他和妻子小芸(化名)結婚近7年,婚後夫妻倆與他父親住在一起,前年7月2日他回家時,發現小芸竟和父親擁吻在一起,父親隨後也坦承「親嘴有抱一下沒有不承認」,並同意搬走,不再和小芸連絡,想不到小芸隔月仍和父親在河濱公園散步,還親密將頭倚靠在父親肩膀上。

人夫一怒之下,找來岳父和小芸3人一起談判。人夫怒問「說什麼只是安慰他,看他很可憐,可憐到嘴對嘴這樣親,只是安慰沒什麼意思,嘴對嘴叫安慰?」、「妳說妳都不知道幾次丫,整個疫情都在家裡拉,我都覺得很詭異了」、「到底多久了啦,跟我爸多久了,你給我講喔」,小芸為了挽回婚姻,一度下跪求和,回答「我跟你講真的不到1個月」、「不是搞丫,他只說不會再想什麼其他動用到我身上來」、「我只是說上床那個~他說不能對不起哥,我說對」,人夫聽到小芸認為沒上床就不算對不起他,更加生氣,最後和小芸離婚。

然而人夫離婚後發現,小芸繼續帶著他們2個孩子和父親見面,認為兩人根本以看孫為藉口,行交往之實,直到去年3月初,妹婿也撞見他父親親吻小芸臉頰並喊她「寶貝」,人夫越想越氣,向父親提告侵害配偶權,求償60萬元。

全案審理時,父親否認和媳婦有不正常關係,辯稱被兒子撞見的那天,是因為他有喝酒,向小芸訴苦時,小芸基於親情,擁抱他為他打氣,他因不勝酒力,才無意間碰觸到小芸嘴邊,他頂多涉及性騷擾而已,何況小芸也原諒他了。

法官查看證據,父親曾表示「我們就親到了」,人夫怒問「要親下去,嘴對嘴喇舌擁抱在一起,對不對?」,父親說「對啦~對啦,對」等語,認定兩人有擁抱、接吻的行為,已侵害配偶權,判父親要賠償15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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