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爸一拳KO「恐怖噴火伯」救兒子 他「身背8L汽油」下場出爐 

▲詹男持汽油噴槍朝彰化謝姓父子噴灑。(圖/翻攝自爆廢公社)

▲詹男持汽油噴槍朝彰化謝姓父子噴灑。(圖/翻攝自爆廢公社)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市4月底發生一起驚悚案件,一名謝姓男子騎車載兒子上學,不料70歲男鄰居突向他們狂噴汽油,另一手持點火噴燈。謝男護子心切,跳下車一個箭步,一拳砸在鄰居臉上,當場將人撂倒在地,及時阻止對方點火,但謝的眼睛也受倒化學性傷害,案經檢方火速偵結,依殺人未遂、並對違反兒童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請求加重其刑。

起訴書內容指出,詹男對鄰居謝男心生不滿,預謀犯案,4月17日上午11點33分,到一間百貨商場購買2空桶,再購得含瓦斯罐及噴火器1組,犯案前一晚將空桶注入8公升汽油,準備伺機而動。

案發當天24日上午7時18分許,詹男在住處前見到謝男父子欲外出,右手持高壓噴灑器朝謝男噴灑汽油,左手持噴火器準備點火引燃,謝男見狀當場出拳將人撂倒在地,及時阻止對方點火,謝男的手和左眼也遭到化學性傷害,左側眼表層角膜炎等傷害、謝的兒子疑似吸入有機溶劑氣體。

事後,謝男堅持對鄰居提告傷害、殺人未遂,全案函送地檢署偵辦,詹男向檢方坦承有犯案事實,但檢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及畫面翻拍照片,詹男雖然有潑灑汽油、並未朝旁邊住宅噴灑汽油、亦無朝住宅點火行為,無涉及公共危險。

檢察官認為,被告恐嚇的行為,差點導致2被害人死亡為殺人未遂罪嫌,又故意對未成年謝子犯罪,向法官請求依違反兒童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

據悉,詹男疑患有重度憂鬱症,有就醫記錄,犯案後謝男提告傷害、殺人未遂;警方也在謝男住家加設巡邏箱,加強周邊巡邏,並通報衛生單位進行個案認定後,將嫌犯強制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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